“起初我還覺得挺合適的呢,誰知道竟然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家住合肥路附近的王女士說,因為家中孩子需要照顧,1月10日,她通過廣告聯系上了一個叫“順萬家”的家政服務中介,很快中介負責人王經理便給她介紹了一位,當天下午約著到家里見了面,對方還帶了中介的公章、營業執照 、合同等。“我眼看到她的時候,看上去就跟位白領似的。”王女士說,來的是一名30多歲的女子,自稱姓陳,穿著一件大紅的暗花羽絨服,腳上穿著一雙非常白的鞋子。王女士說,他們第二天簽了合同,約好1月15日上班,每周休一天,管吃住,月薪2600元。
王女士說,15日上午9時許,保姆陳小姐來到了家中,“我們倆聊了一會兒天,很快就到了中午,我就去做飯,讓她給看會兒孩子,給孩子唱唱兒歌什么的,可她說不會。”王女士說,午飯后,陳小姐到房間里休息,“我聽著在床上打了很長時間電話,下午兩點半左右出來的,結果3點鐘左右我就接到了中介王經理的電話。”王女士說,中介在電話里說對方干不了讓給她結賬換個人,還說另外一位保姆已經在來的路上了,“我給了陳小姐100元錢,結果等到晚上人也沒來,再給中介打電話,對方說另外一人已經找到工作不來了。”王女士說,一直到16日,中介都沒再介紹人來,“我就覺得他們是在忽悠我,保姆拿著錢走人、中介賺了中介費。”
“簽合同時,中介公司的蓋章是"青島順萬家房產家政服務中心",可在當時給我看的公司營業執照上卻是"青島順萬家便民服務社",注冊地址是團島一路21號201戶,后來我去這個地址看過,就是個居民戶。”王女士說,在中介王經理的名片上,地址又變成了“南京路98號”,她覺得自己確實是“被騙了”。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中介經理王建青。王經理稱,當時保姆說干不了才走的,隨后幾次聯系都沒找到合適的人,她同意返還中介費,但是給保姆的工錢并不能由她決定。香港中路工商所王所長告訴記者,王女士已經向該所投訴了其遭遇,根據工作人員調查,王建青所注冊的團島一路“青島順萬家便民服務社”早已經不經營,其后他租了南京路98號的一處房屋 ,但是由于房主無法提供相關材料,并沒有辦理營業執照,“但這還不能說她是無照經營。”王所長表示,從今年1月1日起,小微企業在沒有前置許可的情況下,可先不辦理營業執照,進行試營業。現在工商部門已經對雙方進行了調解,由王建青賠償王女士1000元損失,但當王建青提出當眾銷毀其所簽的合同時,王女士予以拒絕,調解還并未完成。王所長稱,沒有辦理營業執照就私刻公章的行為屬于公安部門管理,目前王女士已經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