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緊箍咒”緊得起來嗎
國家《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今起實施,榕家政業有開心也有困擾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2月1日訊(記者陳蓉) 今日,國家《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福州家政業開心的同時,也有一些“困擾”。《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了家庭服務機構在家庭服務活動中不得出現的行為,其中一個就是利用家庭服務之便強行向消費者推銷商品。“怎么樣才算合適呢?”不少家政企業產生了疑惑。
家政公司:“強行”如何界定
走訪中,記者了解到,不少家政企業在發展家政服務的同時,產業也走向了多元化,例如開設網上商城提供母嬰用品,或者是為消費者提供便民服務等。而《管理辦法》無疑讓他們多元化的步伐陷入困擾。
作為多元化發展先頭兵之一的中青家政負責人趙總告訴記者,家政企業靠保姆、月嫂、鐘點工業務,其實根本不掙錢,家政企業主要收取管理費和中介費來生存,一般一個人一年也就幾百元,如果保姆常年穩定在雇主家,或者保姆的投訴率高,就會影響經營。此外,還面臨門店租金、人工成本上漲等壓力。對于家政企業來說,多元化經營是必然的。
而新規要求企業不能利用家庭服務之便強行向消費者推銷商品,那么強行是怎么界定呢?趙總說,如果消費者覺得合適,他們購買了,這個算強行嗎?或者說,保姆向消費者推銷就算是強行呢?還是說一棍子打死,都不能推銷產品?
市民:看態度和價格
采訪中,不少市民表示,如果保姆等家庭服務人員在工作上馬馬虎虎,卻不斷地向雇主推薦產品,并以此撈取外快,這就讓人不能接受。如果欺騙或者唆使老人等,就更為痛恨了。
當然,部分市民也認為,如果經驗豐富的月嫂以自己的經驗,向消費者推薦合適的母嬰產品,而家政企業質量保證,價格也合適,也愿意接受這樣的便利服務。
新聞延伸
榕將出臺管理細則
對此,福建省家政公司的負責人林桂輝認為,家政企業多元化發展是未來的趨勢,國家出臺《管理辦法》,肯定是為了整個行業更好地發展,但是作為法規,畢竟還只是個框架,一些細節需要更細化。
記者也從福州市商貿部門獲悉,目前商貿部門正在組織福州市家政行業協會商討,進一步出臺福州家庭服務業管理辦法的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