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洪奕宜 通訊員/馬偉鋒)短短40天時間里,兩名女子以假身份應聘當保姆,趁雇主不在家,4次盜走雇主家中值錢財物,合計價值25萬元。主犯李某陽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萬元。從犯馮某玲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李某陽36歲,馮某玲42歲,自稱清遠人。2011年3月11日,兩人到深圳一家政公司做保姆,李某陽報了“黃某英”的假身份。次日,家政公司安排其到雇主丁某某家中做保姆。3月13日,家政公司發現兩人的資料都不見了,于是打電話通知雇主,雇主這才發現家中財物被盜,被盜財物包括一塊Cartier牌白金鑲鉆女表、一條帶翡翠吊墜的鉑金項鏈、一支馬爹利牌XO型洋酒和100克蟲草,共計價值22.6萬元。
此前的一個月時間內,兩人已在天河區金碧翡翠小區、越秀區東山雅筑小區、番禺區星河灣小區作案三次。4次盜竊總計盜得價值25萬元的財物。李某陽、馮某玲兩人的作案目的性很強,通常在雇主家只呆上幾天就開始作案。案發后,大部分贓物已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