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接到消費者李小姐的抱怨,他說,因為她雇請的鐘點工在收拾房間的時候不慎從椅子上跌落,摔斷了胳膊,結果活兒不但要李小姐自己干,還花了好幾千元為鐘點工治病。所以對于此情況李小姐表示以后盡量少請鐘點保潔工。那么上述的時間實際在我們生活中也是經常遇見的,那么就沒有相關的法律來約束和規范嗎?我們西安家政公司的小編告訴大家實際《民法》、《侵權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中都認定消費者作為雇主,雇請家政人員從事工作時,應當對雇傭過程中被雇傭人員發生的意外事故承擔無過錯責任。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想必不少消費者會對雇用家政人員多一絲擔憂,其實,只要通過家政保險,就可以轉嫁風險。
相關家政行業負責人告訴大家家政行業的保險責任主要包括:(1)被保險人所雇用的家政服務人員,在雇用期間從事被保險人的家政服務工作過程中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規定在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2)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所支付的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的有關仲裁或訴訟費用,保險公司在合同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換句話說保險事故的理賠必須基于合同約定的雇主、雇員及工作過程中所受的意外傷害,且保險公司只是在賠償限額內承擔雇主所要負擔的賠償金,其余費用并不負責。如果雇主需要保險公司負擔仲裁、訴訟等費用,還需要事先得到書面同意。
小編告訴您一次意外事故可能造成的理賠金額不菲,所以家政行業的人員千萬不要為了省小錢,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