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一聲槌下,我國已故知名畫家乍啟典家中字畫被盜案一審結案。三名曾在老人家中打掃衛生的河南籍家政女工因盜竊罪在濟南領受重刑。孟小妮——初中文化、30歲,被判10年6個月;劉秀云——小學文化、47歲,被判10年6個月;宋小娟——小學文化、28歲,被判10年。如此結局,或許一生仁善的乍啟典也不愿見之。三名家政工被控盜竊罪,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主要是因為涉案物品包括了已故畫家乍啟典的數幅字畫,其中三幅畫作被價格鑒定機構認定為價值11萬元。辯方律師和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鑒定程序存在瑕疵:本應先進行技術鑒定再估價,本案卻掉了個兒;本報記者調查獲悉,其技術鑒定是由一位專家完成,也暴露出目前藝術品司法鑒定的空白區域。目前,此案進入二審程序。記者孫珂
1意外破獲大案
房間不足20平米,在“失去”了女主人后,里面顯得凌亂不堪。這間小屋,自2010年開始,一直是韓俊跟妻子宋小娟的棲居之地。
不善言辭的韓俊一直在后悔,為何未讓妻子宋小娟晚兩天去家政公司打工,只需兩天,或許就不會犯事。
家政公司里,與宋小娟在一起的還有曾住在同一個小區的老鄉孟小妮。宋小娟后來說,“(2011年)7月17日,孟小妮給我打電話,讓我幫她去(乍啟典生前住處)打掃衛生。”
目前可以查實的是,孟小妮曾在乍家干過,后來乍家保姆葛某打電話到家政公司專門讓孟小妮前去。宋小娟到了乍家后,見到另外一家家政公司的家政工劉秀云也在干活。直到案發,孟、宋兩人才知道劉的姓名。根據三人的交代,她們從未進入過乍啟典的畫室。
案發在2011年7月19日晚上7點半,歷下公安分局民警在路面截獲一輛電動三輪車。車主為孟小妮的親戚,當時收到她的電話后前往乍家樓下,除拉上了孟小妮的電動自行車還有兩個黑色塑料袋、一個白色塑料袋。
民警事后對外稱“是見到車上有兩個塑料袋,于是攔下進行例行檢查。”塑料袋里的東西改變了這三名家政工的人生軌跡。
在裝滿垃圾的塑料袋里,民警發現了多盒海參、茶葉。后經進一步檢查,警方發現了有乍啟典署名的多幅畫作,另外還有陶壺、印章等物。案破后,警方曾邀約記者前往報道,一位記者曾注意到,其中有的畫作有明顯皺皺巴巴的痕跡。
公訴機關指控,孟小妮、劉秀云、宋小娟趁整理儲藏室之機,將儲藏室內的海參、茶葉、字畫等物品放入裝垃圾的垃圾袋中,后交由他人運走時被警方查獲。另孟小妮還偷了保姆葛某一枚戒指。
依照我國刑法規定,盜竊數額直接關系到定罪量刑。本案中,17件被盜物品經過鑒定價值137641.59元。故三人被控盜竊罪,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經一審法院認定為共同犯罪,三人均被判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名畫鑒定過程存瑕
價值13萬余元的贓物中,三幅畫作的價格最終被認定為11萬元,直接影響到了刑期判定。其中,尺寸為136CM×67CM的《云鶴(崖)雄姿圖》最終被認定為價值8萬元,尺寸稍小的《紅梅圖》、《大吉圖》分別價值2萬元、1萬元。
相較而言,海參、茶葉折價寥寥。
劉秀云的一審辯護律師伊峰,以及目前二審中孟小妮辯護律師李敬濤、宋小娟辯護律師劉巖俱認為字畫的鑒定程序存在問題。
記錄顯示,案發后歷下警方即委托歷下區價格認證中心對涉案的畫作、印章、陶壺等進行價格鑒定。價格認證中心隸屬于政府價格部門,是公檢法機關委托涉案物品價格鑒證的法定機構。
歷下區價格認證中心當年7月20日即出具了涉案物品鑒定結果報告,價格鑒定過程如此描述,“我單位指派兩名價格鑒定人員于2011年7月19日對標的進行了現場實物查勘和市場調查。”
當日報告中,涉案物品經鑒定為價值“121000元”。
“這首先是鑒定程序違規。”南京師范大學法理學博士丁延齡告訴記者,由于字畫、珠寶等藝術品的特殊性,非一般價格鑒定師能夠準確鑒定。根據國家計劃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1997年共同制定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價格事務所對委托估價的文物、郵票、字畫、貴重金銀、珠寶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應當送有關專業部門作出技術、質量鑒定后,根據其提供的有關依據,作出估價結論。
記者發現《山東省涉案物品價格鑒定條例》也明確規定:價格鑒定機構需要對委托鑒證的物品進行質量檢驗或技術鑒定的,應當作出價格鑒定結論前委托有關法定機構進行質量檢驗或者技術鑒定。“也就是說,對于字畫必須先經過專業鑒定確定真偽,然后由評估中心估價。技術鑒定和價格評估一定要嚴格分開。”丁延齡說道。
2011年9月19日,有關部門方攜帶畫作等涉案物品,找到山東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進行技術鑒定。山東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鑒定《云鶴(崖)雄姿圖》、《紅梅圖》、《大吉圖》為乍啟典真跡。
記者發現,所涉的8件贓物中,山東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給出的市場參考價與歷下區價格認證中心的認定價格幾乎完全一致,只有一件紫砂壺估價略有200元的差別。
在法庭庭審階段,一審辯護律師伊峰就“兩個機構的鑒定程序”提出質詢,公訴方未正面回答,稱“(價格認定中心)價格鑒定結論中2011年7月20日的日期可能是筆誤”。不過記者注意到,當年7月20日歷下區價格鑒定中心下發的鑒定結果報告中,清楚記載:價格鑒定作業日期是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1日。
在一審中,法院認定鑒定程序合法。
3一個人的專家鑒定
記者注意到,此案在審理時,為三幅畫作和印章等藝術品進行鑒定的山東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的鑒定資質曾一度受到質疑。
一審時,支持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鑒定資質的是一則省文化廳的通知。
1996年3月8日《山東省文化廳關于成立山東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的通知》中如此表述,“該委員會為省文化廳設置的藝術品鑒定機構,負責對進入流通領域的藝術品的鑒定、評估、咨詢和業務仲裁等工作”。
二審孟小妮的辯方律師李敬濤認為:“鑒定委員會是負責對進入流通領域的藝術品進行鑒定,本案中所涉字畫當時在儲藏室,也未裝裱,不能稱已經進入流通領域。”
本報記者注意到,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只是在鑒定報告上蓋了一個公章,如何鑒定的?有哪些專家參與?各方意見如何?都沒有出現在鑒定報告里。
1996年省文化廳下發的通知中稱,鑒定委員會設書畫鑒定組、文物古玩組等。日前,記者來到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獲知本案中所涉畫作等的鑒定經過。
據悉,盜竊案所涉字畫、印章等全部由一位專家鑒定完成。這位專家告訴記者,“這些畫是很開門(行業術語,意為很明確)的,有落款、有印章,一看就知是乍啟典的真跡。在有關部門帶著畫作前來時,我就進行了協助,鑒定后蓋了公章。”
“為何沒有更多的專家參與?”記者詢問,對方介紹說這主要是目前鑒定委員會的現狀決定的。“剛成立時,我們聘有30多名知名專家,像以前拍賣前的物品鑒定等都會由這些專家鑒定。后來藝術品市場已基本放開,專家也就慢慢不參與這些鑒定活動,并且這些年過去,相當比例的專家都已故去,健在的一般也不接這種活。”
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這位專家對記者說,他擁有省文化廳所發的鑒定證書。
這位專家強調,所涉畫作是乍啟典的真跡無疑。至于其參考價格為何與2011年7月20日價格認證中心的估價基本一致,這位專家說:“只能是湊巧,畢竟市場價就擺在那里。”
但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乍啟典的畫作亦有業內模仿的贗品,“字畫鑒定這個東西,不是你能畫好就能鑒定好的,每一位鑒定家對書畫的研究都是有限的。有時,畫家弟子更有資格鑒定。并且字畫的市場價格會時常波動,有時還變化極大。”
4司法鑒定仍屬空白
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的行業鑒定為公訴、法院機關所認定,也在于目前我省針對字畫尚無司法鑒定機構有著直接關聯。
省司法廳工作人員答復記者,目前針對字畫整個山東省也沒有司法鑒定機構。對于此類未列入登記范圍的鑒定工作,可以交由行業鑒定。
記者從業內了解到,倘若本案所涉畫作確為乍啟典真跡,價格認證機構的估價與市場價值相差不大。但只是一個專家的鑒定,如何保證此類鑒定的客觀、公平、公正上也不免為人所憂。
多位法律專業人士認為,拋卻涉案字畫等藝術品估價的高低,在本案中,字畫等涉案藝術品的認定經由這樣的過程,不免有不規范之嫌。“字畫等藝術品的鑒定、評定,受專家的水平、當時的心態影響頗大,因此如果是一個人的專業鑒定,很難令人信服。”有律師認為。記者了解到,我省警方有次偵辦案件,所涉畫作落款為徐悲鴻,交由省藝術品鑒定委員會鑒定,多位專家卻作出了不同意見,最終畫作的認定沒有形成一致意見。
有專家指出,我國的司法鑒定體系目前尚未把書畫鑒定納入其中,鑒定經驗也沒有形成統一標準。更缺少行業人員資質、行業標準、行業法規等方面的管理與保障。特別是到目前為止,全國尚沒有一家真正權威的、具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書畫鑒定機構。
與之相仿的還有菏澤青年石柏魁的故宮盜寶案中,由于被盜展品的特殊性,價格評估機構未能就被盜展品的價值出具鑒定結論,最終,一審判決也未對數額作出明確定論。
5被改變的人生軌跡
在這起備受關注的盜竊案中,法院判決三人屬于共同犯罪,犯罪數額也就按照共同犯罪所得即13萬余元計算刑期。
8月13日,在經歷了三次開庭審理后,孟小妮一審被判10年6個月;一直否認行竊的劉秀云被判10年6個月;宋小娟被判10年。
她們的家庭面臨著巨大壓力,宋小娟的丈夫韓俊告訴記者,“我有兩個孩子,女兒5歲,兒子2歲,這事兒不能跟孩子講,否則孩子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