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新聞網訊 現在越來越多的市民家里,都會請阿姨、請月嫂,不過近幾年關于家政服務的投訴也并不少,為此,蘇州市家庭服務行業協會,在最近出臺了一份《蘇州市家庭服務行業公約》。
《蘇州市家庭服務行業公約》明確,保姆、月嫂等家庭服務人員,要尊重消費者的生活習俗,不泄露其隱私,否則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換人”。同時,公約還規定,從事家庭服務工作應同時滿足的條件中,包括年滿16周歲,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服務技能;受過義務制教育;有合法的身份證件;身體健康,持有縣級(含)以上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等。家庭服務人員要逐步做到,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根據“公約”,家政公司不得唆使家庭服務員哄抬價格,不得利用家庭服務之便,強行向消費者推銷商品等。
蘇州市人社局農民工工作處處長陸杏龍說,讓家庭得到一個比較規范,比較正規的服務,另外,也為我們調處三者之間的不愉快,矛盾,糾紛,提供一個制約性規范。
不過也有專家提出,這份公約的出臺,顯示出蘇州家庭服務行業進行自律的決心,但是缺少具體的罰則,面對日益增長的家庭服務市場,除了行業自律,更需要明確監管主體,盡早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傳真記者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