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記者 汪志 實習生 程王麗)簽訂合同前,服務細致規范。簽訂合同后,服務頻頻打折扣,甚至約好了的服務都可以爽約。當消費者要求退費解除合同時,家政公司的收費標準卻也變了。
投訴
家政公司服務前后不一
今年初,市民范女士看到武漢倍居康健家政服務公司的廣告,覺得做的不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范女士與該公司簽訂了合同,花2500塊辦理會員卡,按22元每小時的價格買了144個小時的服務。
4月22日,范女士向家政公司預約了兩個人隔天去她家做清潔,但第二天來的卻只有一個人,且沒有帶清潔的器具,用的是范女士家中的清潔物品。
“五一”前,范女士想將家里重新收拾下,在4月28日進行預約,結果對方表示沒人可安排,要過了“五一”才會有人過去。
6月10日,本來約好當天下午兩點會有人過來做清潔,但直到下午四點鐘仍沒有人來。直到6月19日范女士主動打電話過去了解原因,對方才解釋稱是因為當天的服務人員臨時有急事所以沒去。
有事為什么不和她說一聲?為什么沒有再派人過來?為什么這么多天沒向她解釋?憤怒之下,范女士提出退卡退錢要求。對方辦理退卡業務的人告訴她,退卡可以,但是要按每小時32塊錢的服務費算。“22塊錢一個小時是會員價,你現在要退卡就不是會員了,自然要按非會員價算,這是公司的規定。”
消協
簽合同應明確違約責任
昨日,范女士向記者投訴稱,明明是這家公司服務效果不好和態度差,自己才想退卡退錢,現在居然還要求自己多付服務費,這太不合理了。
隨后,記者聯系上倍居康健家政公司。一位王姓負責人說:“這確實是我們的錯,但是公司也有規定,她退卡的話就不算會員了,公司人員在她家的服務只能按非會員價算。”這位負責人還告訴記者,公司現在愿意免費為范女士做兩個小時的服務來作為對她的補償。”
對此,武漢市消協有關人士指出,市民在選擇家政服務公司時,能簽訂家政服務協議,除詳細約定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價格、項目等,還要明確違約責任,并索要發票等有效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