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高嵩】近日,財政部、商務部聯合發布《關于2012年開展家政服務體系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區)自主選擇1個地級城市開展城市家政服務體系建設試點。支持高標準建設家政服務網絡中心,支持部分管理規范、經營良好的大型龍頭家政服務企業及一批中小專業型月嫂、嬰幼兒早教和居家養老家政服務企業建設。《通知》同時發布了《大型龍頭家政服務企業及建設規范》及《中小專業型家政服務企業建設規范》,要求家政服務機構為員工購買人身保險和職業責任保險。
《通知》表示支持高標準建設家政服務網絡中心;支持部分管理規范、經營良好的大型龍頭家政服務企業加快連鎖門店建設,完善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培訓實操教室等服務設施和專業設備建設;支持一批中小專業型月嫂、嬰幼兒早教和居家養老家政服務企業加快門店和員工暫住幫扶室改造,加強辦公系統及服務管理系統建設,添置必要的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和專業服務設備。
《通知》要求試點城市主要選取家政服務需求較大、工作基礎較好、符合要求的大型家政服務企業,且2009年以來未承擔過財政部、商務部城市家政服務體系建設試點任務及家政服務網絡中心建設任務的城市。同時還允許各省(區)自主選擇1個財政部、商務部已支持建設家政服務網絡中心,但沒有支持培育大型家政服務企業的城市,重點支持培育2-3家大型家政服務企業。此外,還將支持北京市探索家政服務體系建設的新型模式,培育一批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發展要求的大型家政服務企業。
在支持標準原則上,《通知》要求每個家政服務網絡中心不超過300萬元,每個大型龍頭家政服務企業不超過150萬元,每個中小專業型家政服務企業不超過30萬元,且不超過總投資額的50%。家政培訓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方式予以支持,開展家政服務人員培訓并安排就業的項目,經商務部、財政部、工會部門驗收合格后,予以定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