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屬再起訴酒店家政被判賠50萬元
發布時間:2019-01-13 17:08:00 | 人感興趣 | 評分:3 | 收藏:
7月4日,新商報報道了我市一位無證“蜘蛛人”王勇(化名)于去年中秋節當天,在為某五星級酒店清理外墻時不慎墜落身亡。王勇的雙親,妻子和2個兒子5位家屬首先將救治醫院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醫院一次性給付家屬10萬元精神撫慰金。之后,家屬又將“蜘蛛人”生前工作過的保潔中心業主王美娟(化名)、保潔中心的實際經營者王偉(化名)和五星級酒店3家一起起訴至中山區法院,要求給予各項賠償近70萬元。
法庭審理獲知,去年5月,王偉以王美娟個人經營的保潔中心的名義與酒店簽訂了一份清潔合同,合同規定:從當日起一年內,保潔中心負責酒店的清洗服務。簽合同時,王偉向酒店提供了王美娟注冊的營業執照,執照標明的經營范圍為家政服務和婚紗出租。法院認為,酒店作為承攬合同的定作人,將具有高度危險的高空清洗作業,承攬給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經營范圍只有家政服務的個體工商戶,其作為定作人在選任中存在嚴重過失,酒店應該對王勇的死亡承擔50%的賠償責任,賠償各項費用28萬多元。據查,王勇死亡當天風力高達6級,法庭認為王勇在明知沒有安全條件的情況下進行清洗作業,在作業中也沒有注意安全,應該承擔30%的責任。
近日,中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該五星級酒店存在嚴重過失,對王勇的死亡承擔50%的賠償責任,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和精神撫慰金共計28萬多元。王偉和王美娟分別賠償11萬多元。宣判后,王偉表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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