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環境是指礦區內系統和環境系統的整體,包括地表植被與景觀、生物多樣性、大氣環境、水環境、土壤環境、地質環境、聲環境等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是全面的、綜合的。破壞恢復、環境污染防治;功能恢復景觀恢復等。
礦山破壞表現形式:
地表開挖、壓占、毀損,造成土地資源破壞與地表景觀改變;破壞地表植被,加劇水土流失,導致河床升高、河道淤積;破壞和改變野生動植物棲息環境,使生物多樣性遣I到破壞;井下開采造成礦井水外排,破壞地下水系;采礦地表發生沉降、塌陷、崩塌甚至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大氣、水環境、土壤環境、噪聲、固體廢棄物污染等;大規模礦產勘探、采礦和選礦等活動破壞了系統結構,導致區域服務功能下降。
礦山修復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礦區環境安全為重點,針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式以及產生的主要環境問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提出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主要措施,及時治理受損的環境,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