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修復包括礦山植被恢復、尾礦的治理、礦山土壤治理、礦山水體污染治理等內容。
在自然條件下,礦山廢棄地經過很長時間自然演替可以恢復環境,但通過人工干預恢復礦山廢棄地的環境可以有效減少演替的時間。
在技術上,自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礦山廢棄地的修復科研工作逐步開展以來,積累形成了一些切實可行的修復技術和方法。據前瞻產業研究院有關報告稱,我國礦山修復的方法有穩定化處理法(物理方法、化學方法)和生物修復法(直接植被、覆土植被)兩大類。目前,國內主要采用的是穩定化處理法的物理方法與生物修復法結合使用。其中,物理方法一般用于重建的前期處理,主要包括排巖場的穩定化、排巖場和尾礦庫的熟土覆蓋、采礦場的填埋等;生物修復法則用于后期植被恢復。具體采用直接植被還是覆土植被則取決于廢棄地的物理條件、營養條件、土壤毒性以及物種的適應性。
我國是世界采礦大國,現有各類礦山企業約15.3萬個,其中國有礦山7650個,集體企業6.9萬個,私營及個體企業5.8萬個,余為其他經濟類型企業,開采礦產143種。伴隨各類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產出大量的固體廢棄物。目前,我國尾礦和廢石累積堆存量近600億噸,其中尾礦堆存146億噸,83%為鐵礦、銅礦、金礦開采形成的尾礦;廢石堆存438億噸,75%為煤矸石和鐵銅開采產生的廢石。目前采用的處理方式是堆置、復墾、填埋等。
據統計,我國礦山每年因采礦、選礦而排放的廢水量達12億~15億噸,占有色金屬工業廢水總量的30%左右,其中部分是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的,不僅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而且是一種巨大的水資源浪費。因此,尋求經濟實用的礦山廢水治理方法,對保護礦山環境和節約水資源具有重要意義。
對廢棄礦山進行修復需要經歷一個長期的過程。為此,必須要根據礦山修復工程的實際需求制定出完善的處理規劃。在進行礦山修復之前需要對礦山受到破壞的程度、礦山類型、特點等進行全面的調查,根據調查的結果進行全面的綜合性規劃。對于礦山修復必須要遵循其修復原理從土壤、植被、生物等多方面進行改善,采用適當的技術措施對礦山進行修復,以此來保證礦山修復工程進展的順利性。
為順利推進我國礦山修復事業的發展,各地均已建立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礦山修復的資金缺口。隨著國家環境治理的不斷進行以及礦山修復技術的不斷進步,礦山修復行業將會呈現更快的發展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