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萬載縣檢察院就非煤礦山開采過程中存在的破壞環境問題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33份檢察建議,要求各行政執法機關發揮監管職能,依法打擊破壞環境行為,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該院檢察官在履職中發現,老山石英礦等10個礦場在礦山開采中,未按照治理方案要求邊采邊治理,造成地面塌陷、水土流失、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觀被破壞等一系列問題,嚴重破壞了環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檢察官向負有監管職責的縣國土資源局、水務局、環保局、安監局及當地鄉鎮政府等部門發出33份檢察建議,要求各部門依法履職,督促礦山企業對損害的礦山地質環境進行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工作,做好安全防護、水土治理、環境保護等必要工作,促進復綠。
“我局將嚴格按照檢察建議要求,落實各項職責。”縣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說到。其他部門負責人均表示,將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加大落實力度,并及時將情況反饋給檢察機關。
下一步,該院將持續跟進各單位履職情況,監督相關行政執法機關開展礦山環境整治工作,確保修復取得實效,守護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