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廊道建設的意見》。將全面推進省級廊道建設,對“一湖四水”干流及其一級支流沿線(岸)區域實施修復,為其系上“綠絲帶”。
根據意見,省級廊道建設范圍為長江岸線湖南段、“一湖四水”干流及其一級支流兩側水岸線至第一層山脊線或平原區2公里之間的可建區域,國道、高速公路、鐵路(含高鐵)兩側至第一層山脊線或平原區1公里范圍,民用機場周邊20公里半徑范圍內具有重要功能、對系統完整性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具有重要影響的可建區域。力爭到2023年,全面建成省級廊道,構建起縱橫成網、連續完整、景觀優美、結構穩定、功能完備的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體系。
意見明確,根據山脈、河流、道路等特點以及廊道的連通性要求,采取自然修復與人工促進相結合的方法,通過“造、封、補、改、修、管”等綜合措施,構建起“自然、多彩、連通”的廊道與“山、水、林、田、湖、草”一體的健康穩定系統。
針對廊道范圍內的宜林地、無立木林地、裸露地、坡耕地以及困難地(紫色頁巖區、石漠化區)等,大力實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還草還濕。推進“一湖四水”干流及其一級支流沿線(岸)區域修復,加強水體資源和地下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加快河道整治、沿岸防護林建設等工程,著力修復環境。充分挖掘廊道沿線城鎮村莊的綠化潛力,科學配置闊葉樹種、彩葉樹種,構建綠色開放空間。保護與科學利用廊道沿線范圍內的自然保護地、歷史文化名鎮(村)等重要功能區和歷史文化資源,為人民群眾創造宜居、宜業、宜游的優美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