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座“會呼吸”的城市,不但需要創新理念,還需要扭轉資金的配套以及投融資方式。據了解,目前,我國99%的城市還都是雨水快排模式,還遠遠達不到城市的要求。建設城市將大規模的對現有的地下管網進行改造,其涉及到水生態修復、流域水質改善以及公園綠地、市政道路、居住小區等化改造。均需要巨額的投資資金。
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三五”規劃建議指出,要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要更新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推廣PPP(政府+社會資本)模式,吸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到城市建設中。《關于開展中央財政支持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指出,中央財政對城市建設試點開啟專項資金補助,一定3年,具體補助數額根據城市規模分檔確定,直轄市一年補助6億元,省會城市一年補助5億元,其他城市一年補助4億元;采用PPP模式達到一定比例標準的,將根據上述補助基數獎勵10%。隨著城市的建設不斷發展勢必會拉動投資,提高經濟效益,這也是其能夠吸引社會資本的原因所在。 但是,采用PPP模式可能會有風險,要想成功利用PPP模式吸引到資金, 則需要注意下面問題。
一是清晰PPP模式概念。PPP模式是一種以管理為主的模式,不要把融資想成是它的主要目的,也不要把它的作用夸大,雖然目前對于試點城市來說,資金短缺是建設城市的首要難題,但也不能盲目地選擇合作對象。在雙方合作中,政府要注意處理好與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雙方應考慮整體風險的最小化和整體利益的化。
二是監管與激勵同在。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PPP模式目前還處于發展初期,相關規章制度很不完善。雖然PPP模式在國內擁有很大發展空間,但其具有投資大、時間長、風險高等特性,所以存在項目管理風險、資金風險、法律法規風險、政府信用風險等。所以,在城市建設這個問題上,必須加大對PPP項目的監管力度,通過必要的財政約束,實現對總體風險控制。
城市建設是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方向。隨著法律法規和頂層設計的完善、項目收益模式的逐步清晰,城市建設中的PPP項目將會加快實施。積極推廣PPP模式,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收益共享、風險同擔的投融資體制機制,加快推動城市建設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