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北方城市居住的人,都會有這樣的感受,如果一個城市的排水系統不夠完善,那么當暴雨來臨時,我們就會遭遇在自己家“看海”的尷尬。而暴雨對于一個城市來說,輕則造成人們出行困難,重則會造成人身財產損失,如2012年北京的“7.21”特大暴雨,不僅使得了190萬人口受災,更造成了多處道路、橋梁、水利工程受損,經濟損失110多億元。究其根源在于城市建設過程中,我們過多的對路面進行了硬化,破壞了環境原有的地表徑流和水循環系統,導致城市排水不暢,最終造成城市內澇。
面對這一問題,人們逐漸提出了城市的理念,把城市比喻成,遇到有降雨時能夠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滲透、凈化雨水,補充地下水、調節水循環;在干旱缺水時能夠將蓄存的水釋放出來,從而讓水在城市中的遷移活動更加“自然”,達到“返璞歸真”的目的。
城市的核心是生態文明建設。注重優先利用城市中原有自然景觀和生態水體,并與城市建設的基礎設施進行有機的結合,建立和完善城市新的“體”,在城市的規劃建設過程中強調利用植草溝、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等“綠色”措施來組織排放徑流雨水,從而達到提高雨水資源化水平、緩解城市內澇、改善城市景觀、降低暴雨內澇控制成本等多重目標,努力為城市構建起類似于自然形態下的可持續、健康的水循環系統。
城市建設的關鍵在于“體”的規模和質量。
,要對城市原有的“體”,即自然水體景觀,進行有效保護。合理規劃城市的各種功能區域和開發邊界,保護自然形態下原有的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景觀不受城市開發影響,保持好城市開發前的自然水文特征。
第二,對城市原有的自然景觀進行修復,使城市原有的綠地、水體、濕地等“體”的水文循環特征和生態功能逐步得以恢復和修復,限度降低城市開發對自然景觀破壞。
第三,要秉承“慢排緩釋”和“源頭分散式”控制的設計理念,在城市規劃中優先建設具有滲透、調蓄、凈化等“”功能的雨水源頭控制和綜合利用設施,提高“綠色”基礎設施建設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