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對城市原有生態系統的保護。限度地保護原有的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水生態敏感區,留有足夠涵養水源、應對較大強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濕地,維持城市開發前的自然水文特征,這是“城市”建設的基本要求。
二是生態恢復和修復。對傳統粗放式城市建設模式下,已經受到破壞的水體和其他自然環境,運用生態的手段進行恢復和修復,并維持一定比例的生態空間
三是低影響開發。按照對城市生態環境影響的開發建設理念,合理控制開發強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夠的生態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積比例,限度地減少對城市原有水生態環境的破壞。同時,根據需求適當開挖河湖溝渠、增加水域面積,促進雨水的積存、滲透和凈化。
“城市”建設應統籌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及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可以通過對雨水的滲透、儲存、調節、轉輸與截污凈化等功能,有效控制徑流總量、徑流峰值和徑流污染;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即傳統排水系統,應與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共同組織徑流雨水的收集、轉輸與排放。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用來應對超過雨水管渠系統設計標準的雨水徑流,一般通過綜合選擇自然水體、多功能調蓄水體、行泄通道、調蓄池、深層隧道等自然途徑或人工設施構建。
以上三個系統并不是孤立的,也沒有嚴格的界限,三者相互補充、相互依存,是“城市”建設的重要基礎元素
響應國家號召專注于城市建設,是一家雨水收集、虹吸排水、污水處理、環保設備工程的技術研發、設計、施工、運營管理、售后服務為一體的高新科技環保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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