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住建委:明確項目經理是施工節水責任人,施工項目浪費水資源情節嚴重者,將會被停工整改。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石景山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工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北京市2019年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節水工作,杜絕施工現場生產、生活浪費水資源行為,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單位應在繪制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時充分考慮雨水收集及再生水利用的需求,合理配置排水管網、廢水沉淀池、雨水收集池等水資源回收利用設施,雨水收集系統提前編制本工程節水工作方案,制定本工程節水和水資源利用措施。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責任人的施工現場節水責任制,分別明確生產區、生活區、辦公區節水負責人,生活區、雨水收集系統辦公區應每層設立1名節水監督員,落實各崗位節水工作職責,建立施工現場節水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并制止水資源浪費行為。
(一)嚴格限制施工降水,施工現場應采取地下水資源保護措施。施工現場確需降水的,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降水方案,經專家論證通過后方可實施降水。施工單位采取降水前應向屬地水務部門報告,降水過程接受水務部門的監督。
(三)軌道交通工程周邊場地具備條件的宜采取降水回灌的方式補償地下水,避免地下水資源浪費。
(二)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生產區用水應使用節水型器具。節水器具破損、滲漏應及時更換。施工中宜采用先進的節水施工工藝。
(三)施工工地食堂、浴室、衛生間應設置節約用水標識。施工總承包單位應通過LED屏、宣傳海報、宣傳橫幅等方式強化勞務人員節水意識,樹立節約用水觀念,積極開展節約用水宣傳教育,對分包和勞務單位建立節水考核和獎懲機制。
(二)施工單位要按照《綠色施工管理規程》(DBT/513)、《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圖集》(2019版)嚴格落實節水措施。施工單位未按要求設置污水沉淀池、雨水收集池等節水設施,造成水資源浪費的,將取消該工程“北京市綠色安全工地”及“北京市綠色安全樣板工地”創建資格。(三)各區住建委安全監督機構在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水資源浪費行為,應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水資源浪費行為情節嚴重的,雨水收集系統應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移交區水務部門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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