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初,家住南京市溧水區的張大媽在路上踩裂一個窨井蓋,不慎被裂開的石塊絆倒,當場頭朝下摔昏過去。治療了一段時間后,她發現受的傷要比想象的要嚴重很多。更令她頭疼的是,為了這么一起意外,她打了許多電話,可無論是溧水區城建局,還是當地街道辦事處,都不愿為此承擔責任,無奈之下,她只好一紙訴狀將上述兩單位告上法庭。雨水收集
今年 51 歲的張大媽,在溧水區欣榮花園小區附近開了家煙酒店。2018 年 4 月 8 日早上,張大媽想把店里的垃圾丟出去,誰料門前的水泥窨井蓋突然發生斷裂,她一腳踩空,隨后被翹起的石塊絆倒,面部跌趴在水泥石塊尖上,鼻子、雨水收集眼眶等部位鮮血直流,當場昏了過去。幸好隔壁店的員工看到了這一幕,沖過來將她扶起,送往附近醫院治療。
張大媽告訴記者,一開始她并不認為有多嚴重,只覺得是眼眶、鼻梁骨斷了。雨水收集可后來她時常感覺頭昏眼花,三個月后發現傷情越來越嚴重。在朋友的陪同下,她去了南京各大醫院檢查,先后查出腦震蕩功能性障礙后遺癥,左眼眶凹陷骨折、視力受限、鼻骨中嗝彎曲并向左偏移、左側大動脈拉傷硬化。
張大媽稱,事發路段十幾年來都沒有人管過,一條街上有十幾個窨井蓋。不光是這些窨井蓋年久失修,路面上也到處都是坑。記者了解到,9 月期間,溧水區城鄉建設局把事發路段翻修完畢。
道路、窨井是修好了,可究竟哪個部門該為意外負責呢?從事發到現在已經過去大半年,這個問題張大媽一直沒有搞明白。 我當時通過 12345 找過城建局、街道、區政府等部門,事發當時是有人來看過我的情況,可后來都沒有什么回應了。我去紀委反映,紀委稱會處理,但需要時間,說此事歸永陽街道和市政處理,讓我去法院起訴 ,張大媽嘆了口氣后說道, 大概今年十月份吧,我請了律師,把溧水區城建局和街道辦事處告上了南京鐵路運輸法院。暫時把索賠金額定為 9000 余元,具體金額還要等傷情鑒定結果出來。
張大媽稱,起訴狀交上去后,一直在等待開庭。她的代理人,同大律師事務所李小亮律師告訴記者,起訴狀遞交后,法院也一直在幫忙協調。城建局方面并不覺得這是他們的責任。城建局曾向法院出具過一份情況說明,書中寫到: 我局市政科辦理工作人員接到工單后立即電話聯系了張大媽,后又去現場核實情況,因當時張大媽在醫院,她的兒子與我局工作人員現場核實了張大媽受傷的情況和摔傷的地點。經核實,涉事方形窨井上面印有欣榮花園四字的污水井,該污水井為欣榮花園小區門面房的附屬設施,產權屬于欣榮小區物業。 書中還寫到: 因欣榮花園小區沒有物業,由永陽街道某居委會代為管理,該井并非市政道路雨水井,非市政道路排水設施管理養護的范圍,且我區市政排水設施(含污水管網)保養維護已于 2016 年 7 月劃轉區水務局。
作為本案另一被告的永陽街道辦事處,他們是否會為這起小意外負責?他們曾找過張大媽協商嗎?12 月 13 日下午,記者撥打電話詢問永陽街道辦事處,先后 3 名工作人員接了電話,可都表示對此事不知情,后一名工作人員告知記者,他會找下屬街道核實,稍后會有負責人與記者聯系,可截至 12 月 16 日記者發稿前,該街道一直沒有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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