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
(一)遵化市地北頭鎮狼山關采石場礦山已關閉3年,只進行了修復前期工作,生態修復未完成。
整改措施:全面落實屬地責任,安排專項資金,加強督導調度,確保按期完成生態修復工作。
(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均未建設建筑垃圾消納場,原有建筑垃圾除部分送往曹妃甸填海,大部分在城市周邊堆存。
整改目標:依據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以及《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規定,選址和建設建筑垃圾消納場(處理廠),滿足當地處理需求。
1.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監管制度,明確建筑垃圾監管部門和相關職責,建立日常巡查檢查監管機制。
2.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對本轄區內擅自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用土進行集中整治,不留死角,對于發現的違規堆放點堅決予以取締,確保有效遏制建筑垃圾私拉亂倒行為。
3.各級政府加大資金投入,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進程,完成建筑垃圾消納場(處理廠)選址和建設,滿足當地處理需求。
4.建立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安裝密閉裝置和定位系統,按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丟棄、遺撒建筑垃圾。
二、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
(一)灤州市王店子鎮沙子河村潤榮養殖小區污染環境問題,督察組通過調閱相關資料發現該養殖場應于30日內(7月17日前)完成牛糞便沉淀池,對糞便臨時堆放場地進行硬化和定期清運糞便等工作,并實現正式運營。同時要求完善環評手續,對于超出環評審批數量問題,采取重新審批環評或自主縮減存欄量等方式,務必實現環評報告與企業實際規模一致。但該問題直至8月底才上報完成整改,且該養殖場實際存欄量超出環評審批數量的問題目前尚未解決,存在進展遲緩,整改不徹底問題。
整改目標:對糞便堆放場地進行硬化,定期清運糞便;實現企業實際規模與環評報告一致。
整改措施:建設糞便沉淀池并投入使用,對糞便進行清運,對糞便臨時堆積場地面進行硬化。加強監管,確保企業嚴格按環評要求控制存欄量,達到規定要求。
(二)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整改清單第65項,唐山市承諾在2018年12月底建成的6家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廠,目前僅有豐南區益民畜禽無害化處理廠、玉田德創無害化處理有限2家手續齊全可正常運行,灤南眾泰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古冶綠園畜牧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灤州市春禾尖生物科技有限3家已建成但手續不全無法正常運行,樂亭縣利晨畜禽無害化處理廠未建成,年底前完成任務困難較大。
整改目標:確保唐山市病害畜禽養殖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形成有效全覆蓋,病死豬采取集中無害化處理的比例達到目標。
1.進一步加強督導,認真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意見,按照統籌規劃與屬地負責,政府監管與市場運作,集中處理與區域協作相結合以及避免重復建設的原則,強化管理協調,確保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有效全覆蓋的目標任務。
2.按照《唐山市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實施方案》(唐政辦〔2015〕13號)要求,確保我市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通過委托已運行無害化處理廠的方式,確保病死豬集中無害化處理。
3.督促、指導相關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加強有關部門組織協調,確保無害化處理廠正常運行,優化我市無害化處理廠布局。
(三)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單第58項要求部分工業園區加快推進規劃環評工作,截至2018年10月21日,唐山市仍有遵化鋼鐵精深加工產業園區、唐山城南經濟開發區(路南區)兩個園區未完成規劃環評。遵化經濟開發區、玉田縣工業聚集區、豐潤裝備制造園區、唐山海港經濟開發區、遷安西部工業區、灤州市裝備制造產業園區、灤州市循環經濟園區7個工業園區規劃環評均超過5年,未按規定進行跟蹤評價。
責任單位:遵化市、遷安市、灤州市、玉田縣、路南區、豐潤區黨委、政府,海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
1.完成遵化經濟開發區(遵化鋼鐵精深加工產業園區)、遵化經濟開發區(龍山工業園、金山工業園)、唐山海港經濟開發區、玉田縣工業聚集區(河北玉田經濟開發區后湖產業園)和城南經濟開發區規劃環評審查工作。督促指導豐潤經濟開發區(由豐潤區裝備制造園區與唐山市豐潤北方現代物流城合并而成)加快規劃環評編制與報審工作。
2.協調完成遵化經濟開發區(城西工業園)和遷安西部工業區規劃環評跟蹤評價論證工作。
3.按照法律規定做好后續的河北灤州市司家營經濟開發區[由灤州市司家營重化工產業(循環經濟)園區和灤州市裝備制造產業園區合并而成,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16年6月16日通過原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審查文號為冀環評函〔2016〕535號]跟蹤評價。
整改措施:分類督促和指導相關縣(市、區)及開發區加快園區規劃環評和跟蹤評價報告的編制,按時限要求完成審查和論證。
(四)唐山市海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漢沽管理區相關會議紀要無圍繞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專題研究內容。
整改目標: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將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整改落實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明確責任和整改措施,確保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整改任務全面、徹底落實到位。
1.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持創新發展、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2.強化問題整改。針對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問題,逐項明確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各責任單位必須不折不扣完成各項整改任務,逐一明確工作目標、整改措施和具體責任人。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進行問題銷號,解決一項、銷號一項。
3.強化督導檢查。黨政綜合辦公室成立專門督查組,持續強化督查。對督察整改工作落實不主動、不作為、不徹底,甚至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移交紀工委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五)唐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的《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細化方案》整體內容過于籠統,未對整改的具體措施、目標、完成時限等進行細化規定,可操作性不強。
整改措施:按照《唐山市2018年工業企業料堆場管理“回頭看”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開展“回頭看”工作,對工業企業料堆場進行再梳理、再排查,實行動態管理。嚴格落實料堆場揚塵防治主體責任,按照工作部署,制定改造計劃、明確時間安排,落實改造措施,嚴格在目標時限內完成改造,并在改造期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六)唐山中原輪胎股份有限于2017年被群眾舉報生物質鍋爐使用燃煤,唐山市上報該舉報不屬實,但現場核查發現玉田縣環保局2017年對該單位擅自在生物質鍋爐中使用燃煤予以處罰10萬元,并退回鍋爐補貼資金,應為屬實舉報。且現場督察時發現該單位還存在無危廢進出庫記錄、危廢標識不規范、活性炭存儲超過1年等問題。
整改目標:督促唐山中原輪胎有限責任對危廢進出庫記錄進行完善,對不規范的危廢標識進行補充完善,對廢活性炭進行轉移。
1.聘請專家對唐山中原輪胎有限責任進行現場指導,對規范危廢間建設提出切實可行的現場整改意見。
3.督導企業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標識,增加危廢標識警示牌和具體物質風險警示標識牌,危廢管理制度上墻。
4.聯系有危廢處理資質的第三方簽訂新的危廢轉移合同,并對暫存的廢活性炭予以全部轉移。
(七)2017年群眾舉報楊家板橋鎮村里有幾百家營養缽制造廠,用廢舊塑料生產,噪音、異味污染問題,玉田縣上報為舉報不實,但反饋結果顯示玉田縣于2017年8月對未按要求停產的個別加工戶采取了強制措施,并行政拘留9人。
整改目標:對營養缽制造廠集群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具備整改提升條件的,停產整改,取得《排污許可證》后允許復產;散落在村內的,不具備整改提升條件的依法拆除取締。
整改措施:認真梳理,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回頭看”。堵疏結合,分類施治,加快推進園林制品工業小區建設,實現統一管理。
(八)2017年群眾舉報豐潤區紅山奇門業污染問題,唐山市上報為不屬實。該企業被列入“散亂污”企業,2018年10月25日督察組現場檢查時企業正在拆除設備、清理原料和部分產品,仍未徹底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按“散亂污”企業出清要求,完成“兩斷三清”,同時加強日常檢查,嚴防問題反彈。
(九)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交辦一般線項遷西縣多家企業污染問題,現場核查發現,安順沙石料場、遷西縣福昌礦業有限、遷西縣東荒峪韓樹國鐵選廠等3家企業雖均處于停產狀態,但不同程度存在抑塵措施不到位、除塵設施收集效果差、部分工序及料堆場未按要求設置噴淋裝置等問題。
整改措施:對有關企業停產整改,具備整改條件的實行環保提升改造,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拆除取締。
(十)豐潤區政府制定的《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第三項創建國家園林城市部分“到2018年完成新造林綠化62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38.5%以上”,與全唐山市整改措施一致,存在照搬照抄現象。
1.對《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內容進行核實,對問題部分進行修訂。
2.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深入開展“回頭看”,對涉及的各項問題列出清單、全面對比,壓實整改責任,落小落細落實,發現問題立行立改。
3.嚴格方案審核,確保質量,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堅決杜絕簡單套改現象,確保任務目標明確、整改措施可行、保障措施有力。
4.強化制度建設。嚴格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度要求,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建立組織機構、健全制度措施,把問題整改工作擺在更為突出的位置,作為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抓好貫徹落實。
(十一)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交辦問題線索中,豐潤區四聯金屬制品廠存在酸洗廢氣無組織排放、危廢管理不規范等多項環境違法行為,區環保部門僅督導企業進行了整改,對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一項進行了處罰,其他違法行為未進行立案處罰。
整改目標:對環境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處罰,按照酸洗行業整治標準進行全面整治。
整改措施:對存在問題企業停產整治,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涉嫌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查處。
(十二)遷西縣紅峪垃圾處理有限兩次檢查時滲濾液處理系統均未運行,且未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但遷西縣環保部門僅要求其整改,未進行處罰。
整改措施:對涉嫌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查處。做好滲濾液處理系統的維護工作,確保系統正常運行,落實好停機及時上報制度。
(十三)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單中0項灤南縣程莊鎮馬恩生機制炭廠、馬東明機制炭廠兩家“散亂污”企業應嚴格按照“兩斷三清”的標準予以取締,但現場督察發現馬東明機制炭廠仍有篩選機、壓塊機等完整的生產設備,并存有花生殼末等原料,未取締到位,該縣上報已經完成整改,并進行了銷號處理。
整改措施:對馬東明機制炭廠內篩選機、壓塊機等生產設備及存有的花生殼末等原料徹底清理,取締到位。
(十四)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單3項,在曹妃甸無害化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施好氧曝氣池內取水樣測試,污泥沉降比基本為零,污水處理站一直沒有產生過污泥,滲濾液生化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同時督察還發現該垃圾填埋場一庫區內垃圾填埋量已經超過設計水平線米高,遠遠超出庫容負荷量并且仍有環衛垃圾車輛不斷進行填埋垃圾。因該垃圾填埋場超負荷使用,未及時對正在填埋的垃圾進行覆土、覆蓋等措施,導致部分垃圾裸露存放,現場惡臭刺鼻。
整改目標:責令企業立即研究解決方案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保證滲濾液生化處理系統穩定正常運行,滲濾液出水達標。填埋高度不再增加。垃圾進行覆土。
3.調節池東側向西側抽水調節進入生化系統的含鹽量,通過該自行檢測TDS,用污水泵抽水中和調節滲濾液鹽度,來降低進入生化系統的含鹽量。
4.調節消化池的溶解氧,通過調節硝化池中溶解氧含量,使硝化系統實現正常運轉。每天觀察污泥沉降比,污泥量大時進行排泥。
5.加緊二庫區的投用;加緊對垃圾堆體進行覆土,未能及時覆土的垃圾進行用黑網覆蓋;增加消殺除臭的頻率。
(十五)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單第20項,豐潤區上報銷號臺賬禁養區內僅3個養殖場,但督察組發現該區域另有王振林和賈朝工2家養雞場,每戶養殖約3000羽。
整改措施:關停搬遷豐潤區禁養區內的養殖場;對在二級保護區的養殖場,由相關部門配合屬地政府對養殖場環境問題進行整改,確保環保達標;加強督導、協調、調度工作,促進禁養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
(十六)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單第47項,還鄉河沿岸等處生活垃圾清理問題,督察組現場檢查時發現在還鄉河西外環大橋河岸豐潤區水務局正在清理垃圾,仍存在垃圾未徹底清理的情況。
整改措施:對垃圾進行清運、掩埋;加強警示教育,豎立嚴禁傾倒垃圾警示牌;加強巡查力度,確保問題不發生反彈。
(十七)灤州昌旭北側的邢臺路橋(遷曹高速)項目部一合同一分部,存在簡易混凝土攪拌裝置上料口未封閉、大量物料未苫蓋的問題。
整改措施:對現場設備進行拆除,物料進行轉運,對該物料未苫蓋問題依法依規查處。
(十八)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單第61項,關于園區污水處理廠未按時限建成問題。古冶區南部園區污水處理廠已經建成,并進水調試運行。但檢查發現該廠收水量不足,部分工序尚不能正常運行(如氣浮池、消毒池),出口流量計數據為零,尚未進行排水。調取該污水廠化驗室監測數據,顯示污水進水口調節池內COD濃度不足50mg/L,氨氮濃度不到1mg/L,好氧曝氣池溶解氧濃度12mg/L。
整改目標:南部園區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運行,中水全部回用,相關數據穩定聯網上傳。
整改措施:加大對南部園區污水處理廠運營方的督導監管,確保設施設備狀態良好穩定運行;加大對企業生產運營過程中水平衡狀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企業各環節合規用水,廢水達標排入公共管網,杜絕偷排偷放行為發生;加強園區供水調控,協調重點用水企業加大中水使用比例,確保中水全部回用。
(十九)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單第57項,遵化市地北頭鎮27家罐頭廠整治后排放的污水由兩家聯建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但該兩家污水處理廠均未取得環評手續,未建設化驗室、在線監測設備、污泥壓濾機等基礎設施,無專業技術人員維護設備運行,管理粗放,不能掌握排放的水質情況,處理后廢水部分用于村民灌溉,部分排入還鄉河水系,急需對兩家規模污水處理廠加強建設和綜合提升,消除污水處理末端隱患。
整改目標:兩家污水處理廠取得環評手續,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加強運維管理,確保處理后廢水達標。
整改措施:兩家污水處理廠取得環評手續;建設化驗室、在線監測設備、污泥壓濾機等基礎設施;聘請第三方專業技術人員維護設備運行、精細管理,掌握排放的水質。
(二十)唐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匯報材料中“截至2017年取暖季,全市共完成氣代煤改造67050戶(其中,路南區21303戶)”與路南區政府匯報材料中“截至2017年底我區完成氣代煤改造任務21225戶,超額完成省下達任務”數據不一致。
整改措施:認真開展調查。查明數據偏差原因,明確任務改造任務數;開展自查自糾,對涉及的各項問題列出清單、全面對比,壓實整改責任,落小落細落實,發現問題立行立改;嚴格文件審核。提升思想重視和人員管理,嚴格文件審核流程,確保文件數據清晰明了,避免文件出現表達歧義情況。
(二十一)唐山市2017至2018年無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僅有壓減產能任務。2018年壓減焦炭產能任務185萬噸,其中遷安市60萬噸,古冶區60萬噸,豐南區65萬噸。截至目前,3個地區仍未正式確定壓減焦炭企業名單。因臨近供暖期,個別焦化企業承擔市區供暖任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尚在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溝通,計劃將壓減時間延遲到2019年3月15日。
整改措施:按照《河北省焦炭產能拆除(封停)驗收辦法》,對豐南達豐、古冶國義和遷安宏奧的相關設備實施封停,對2018年壓減焦炭產能完成情況進行市級驗收;申請組織對2018年我市壓減焦炭產能完成情況進行省級驗收。
(二十二)市工商局未按照《唐山市2018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門的實施方案,同時依據該方案第25項涉VOCs工作中“應于2018年3月底完成服裝干洗行業開啟式干洗機更新改造工作”要求,責任單位為工商局,但工商局未按照要求進行部署,沒有進行過督導檢查,僅提供了企業名單。
整改措施:完成服裝干洗行業開啟式干洗機更新改造,完善監管臺賬,確保整改效果。
(二十三)唐山市玉田縣金達塑料制品有限塑料藥瓶生產線擠塑工序違反重污染天氣期間停限產要求,違規生產。
整改目標: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二級預警停限產要求,涉VOCs工序停產到位。
整改措施:責令該企業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二級預警停限產要求,涉VOCs工序停產到位;加強治污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確保生產時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加強對重污染天氣二級預警巡查抽查,對未按要求執行預警企業依法處罰。
(二十四)玉田縣前進塑料制品有限拒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采取臨時停產的方式應付檢查。
整改措施:加大監管力度,嚴格做到每次預警向企業發一次預警停限產通知單,加強預警期間巡查力度;對該企業涉VOCs工藝生產的主要設備安裝攝像頭,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24小時監控,確保預警措施落實到位;對網格化監管責任人、包企干部等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紀調查處理。
(二十五)漢沽管理區唐山九州順安木業有限拒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壓貼(涉VOCs排放)工序違規生產。
整改措施: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后,立即按要求執行減排措施;加大檢查力度,對不落實應急預警方案要求的工業企業,依法依規處理。
(二十六)海港經濟開發區唐山海港首鋼建設鋼結構有限未按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拒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焊接、火焰切割工序違規生產。
整改目標:按要求辦理各項手續,完成預案編制并備案,嚴格執行重污染應急減排措施。
整改措施:對廠區生產現場進行全面檢查并按照環保驗收標準進行整改;編制重污染天氣預案并在環保部門備案;組織檢測單位對現場進行檢測并通過專家現場驗收。
(二十七)樂亭縣唐山市德龍鋼鐵有限拒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違規運輸作業,施工回填土、脫硫后產物、二次除塵污泥露天堆存,未采取防護措施,污染物直排。雨水收集
1.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立行立改,保留308輛保障安全生產運輸應急物資的車輛進出廠區。針對施工回填土、脫硫后產物、二次除塵污泥露天堆存問題,立即采取措施,將脫硫后產物及污泥拉運至燒結紅泥封閉料場內作為燒結原料儲存備用。
2.認真舉一反三,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在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由駐企人員加強監管、巡查,發現未落實應急減排要求,無組織排放等問題,立即督導整改到位,并交由環保、環安嚴厲處罰。
3.強化機制建設,建立企業自律、部門監管的長效機制,確保令行禁止,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
(二十八)豐潤區歡喜莊鄉南曹莊村南周志云塑料加工點屬“散亂污”企業,但“兩斷三清”不徹底。
整改措施:按“散亂污”企業出清要求進行“兩斷三清”,同時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嚴防問題反彈。
(二十九)豐潤區歡喜莊鄉南曹莊村西南貢立成塑料加工點、南曹莊村東肖文生塑料加工點2家“散亂污”企業具備生產能力,且近期有生產跡象。
整改目標:對豐潤區歡喜莊鄉南曹莊村西南貢立成塑料加工點、南曹莊村東肖文生塑料加工點2家“散亂污”企業徹底出清。
整改措施:按“散亂污”企業出清要求進行“兩斷三清”,同時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嚴防問題反彈。
(三十)蘆臺經濟開發區勝日達泡沫加工廠取締不到位,廠內仍有一個泡沫板生產車間,有大量成品(泡沫板)存放車間內,現場尚存有一臺4噸生物質鍋爐。
整改目標:對交辦問題迅速、徹底整改查處,嚴格按照“散亂污”企業整治要求落實到位。
整改措施:嚴格按照“散亂污”企業整治要求,采取相應措施,雨水收集確保按時間節點高質量整改到位;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巡查,定期開展“回頭看”,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
(三十一)唐山市瓷廠院內存在小軋鋼生產設備未拆除,且有近期生產跡象。
(三十二)蘆臺經濟開發區王俊宏新型散熱器廠、劉長勇新型散熱器廠,環保手續均不完善,廠內有原料及成品存放,且有生產痕跡。
1.王俊宏新型散熱器廠、劉長勇新型散熱器廠屬于2018年整治改造類“散亂污”企業,在完善手續的同時,落實好斷電措施,確保停產到位。
3.對“散亂污”企業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杜絕關停取締類“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
(三十三)遵化市瑞祥高鈣灰廠環評批復為2座直徑4米×18米石灰窯,實際建設4座6米×18米石灰窯。
整改措施:對照環評對實際建設石灰窯規格進行再核實,確保批建相符。明確專人,壓實責任,掛賬督導,強力推進,在2019年5月底前拆除瑞祥高鈣灰廠廠區南側2座廢棄石灰窯。
(三十五)開平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內住友西路景州鋼絲廠,排污許可證已于2018年9月20日到期,但企業仍在生產。
整改措施:督促企業準備換證材料,抓緊續辦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下發前不得投入生產;要求企業負責人加強環保意識,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對涉嫌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查處。
(三十六)灤南縣唐山市鴻蘊醫療用品有限2015年底違規建設CPE手套生產車間,車間內有3臺流延膜機、17臺手套操作機,建成后長時間違規生產,并且生產中產生的含VOCs廢氣通過兩個不足12米的排氣筒直排外界環境。
整改措施:責令該企業抓緊補辦環保手續,未取得環保手續前不得恢復生產;拆除生物質鍋爐,徹底杜絕燃煤可能性。
(三十八)蘆臺經濟開發區唐山來源金屬制品有限,1臺2噸的生物質鍋爐正在使用,上料斗里的生物質燃料內含有散煤,且在鍋爐房旁邊發現用廢布料苫蓋的散煤堆,有明顯使用過的痕跡。
整改目標:對該企業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舉一反三開展生物質鍋爐燃煤專項檢查,堅決打擊用燃煤替代生物質燃料問題。
整改措施:對該企業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確保處罰整改到位;在轄區范圍內開展生物質鍋爐專項執法檢查,一經發現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加大宣傳曝光力度,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
(三十九)灤南縣好合木制模板廠,一臺4噸生物質鍋爐存在使用燃煤現象,督察發現鍋爐除塵器下方有大量煤灰,鍋爐房內存放生物質燃料的車底部有少量煤塊,并且在該企業一車間后面發現大量燃煤,有鏟運過的新鮮痕跡。
整改措施:生產鍋爐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封閉一切入煤口,杜絕燃煤行為,并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處罰。
(四十)豐南區唐山拓達再生資源有限、豐南區唐山誠寶煤矸石綜合利用有限、曹妃甸工業區榮亮物流等6家企業(點位)不同程度存在車間密閉不嚴、廠區道路灑水清掃不及時、物料(生活及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揚塵措施等問題,揚塵污染嚴重。
整改措施:責令企業建成全密閉成品庫房,原料全部苫蓋,破碎車間全部封閉,并加大廠區清掃力度和灑水抑塵頻率。對廠區內的物料進行清理。
(四十一)沿途發現豐南區豐堿線米左右)、灤南縣宋道口鎮南侯村南路邊、漢沽管理區陡沽村附近等10起焚燒垃圾、秸稈、雜草現象。
整改措施: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處理;建立健全網格化監管機制,通過廣播、懸掛標語等方式加燒工作宣傳力度,推進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和能源化利用;開展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完善城鄉垃圾處置體系,推進城鄉一體化垃圾治理模式。
(四十二)遷安市萬太線迎賓路交口因橋梁施工,導致道路路面破損嚴重,存在較大揚塵污染隱患。
整改措施:及時對破損路面進行修復。做好公路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增加清掃和灑水抑塵頻次,保障群眾正常出行。
整改措施:及時對破損路面進行修復。做好公路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增加清掃和灑水抑塵頻次,保障群眾正常出行。
(四十五)《唐山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10月12日印發)明確2018年10月底前淘汰35噸以下燃煤鍋爐。目前,唐山市仍有9臺35噸以下燃煤鍋爐未淘汰(遵化8臺、遷西1臺),雖然經省大氣辦及省環保廳同意,將該9臺承擔冬季居民供暖任務的燃煤鍋爐進行延期整治,但實際鍋爐淘汰工作仍未完成。
整改目標:2019年6月底前,淘汰東城熱力2臺20蒸噸/時、富奧熱力1臺20蒸噸/時、建通熱力2臺20蒸噸/時燃煤鍋爐。2020年10月底前,淘汰眾興熱力1臺20蒸噸/時、眾邦光電電子2臺35蒸噸/時燃煤鍋爐。
1.成立由遵化市政府主管副市長任組長,相關責任單位為成員的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唐山市生態環境局遵化市分局,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對燃煤鍋爐淘汰工作進行協調調度,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確保2019年6月底前,淘汰東城熱力2臺20蒸噸/時、富奧熱力1臺20蒸噸/時、建通熱力2臺20蒸噸/時燃煤鍋爐。2020年10月底前,淘汰眾興熱力1臺20蒸噸/時、眾邦光電電子2臺35蒸噸/時燃煤鍋爐。
2.遵化鎮、建明鎮、馬蘭峪鎮、西留村鄉黨委政府成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專班,明確責任領導、推進措施、完成時限,同時,雨水收集督導企業制定燃煤鍋爐淘汰方案,明確淘汰方式、時間進度。加強日常督導,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幫助企業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
3.遵化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及時協助遵化鎮、建明鎮、馬蘭峪鎮、西留村鄉黨委政府做好企業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同時加快我市熱電聯產項目建設,積極推進河北建投與東城熱力、富奧熱力、建通熱力并購事宜,解決東城熱力、富奧熱力、建通熱力燃煤鍋爐淘汰后居民取暖問題。
4.遵化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燃煤鍋爐淘汰完成時限,及時對相關企業停止辦理燃煤鍋爐使用證,督促企業及時完成燃煤鍋爐淘汰。
(四十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龍祥鋼結構有限內存放約12噸燃煤,且有1臺燃煤取暖小鍋爐正在使用中。
整改措施:對企業進行調查,拆除鍋爐。對轄區燃煤鍋爐進行全面排查,確保取締到位。
(四十七)《唐山市2018年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專項行動方案》要求105家重點企業應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在線報警裝置安裝工作,目前仍有4家未完成。
整改措施:市生態環境局每月對涉VOCs重點企業在線報警安裝進度進行調度,持續推進重點企業在線報警裝置安裝工作。
(四十八)唐山市老舊柴油車較多,截至目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路檢路查柴油車超標處罰數據為零,不能形成嚴打柴油車超標排放的強大震懾作用。
(四十九)2018年9月19日,省環保廳專門就18月份水污染防治工作向唐山市預警,指出了水環境質量改善、重點工作進展緩慢等2類5個問題。2018年9月29日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唐山首次被列入水環境質量達標工作滯后地區。但2018年19月份唐山市境內9個地表水國考斷面中,仍有還鄉河豐北閘和陡河澗河口2個監測斷面超標。澗河口斷面考核目標為四類水質,19月份考核為五類水質,與2017年同期相比持續惡化,水質由四類下降至五類,化學需氧量超標,四季度需控制在20毫克月升以內才能年內穩定達標,治理難度較大。豐北閘斷面考核目標為五類水質。
1.有關縣區、有關部門把陡河、還鄉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擺上突出位置,深入河流兩岸進行拉網式踏勘,徹底清查流域范圍內各類污染源,建檔立卡,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把各項重點任務和關鍵環節抓實抓細抓好,實現陡河、還鄉河水質達標。
2.突出問題導向。陡河、還鄉河沿岸的豐潤區、古冶區、開平區、豐南區、玉田縣、路南區要聚焦現影響河流水質的環境問題,抓緊整改完善。加強對沿岸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站運行監管,確保污水穩定達標排放。加強支流治理,加強各排水閘口的管理,嚴防超標水進入河流。加快污染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解決污水直排、混排問題。
3.加強日常監管。充分發揮各級河長作用,重點河流分段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加強對涉水直排企業的監管,確保達標排放,對不能達標的一律停產整治,驗收達標后方可恢復生產。及時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入河垃圾、沿岸坑塘養魚、河道地籠及圍網捕魚。
(五十)灤州市雷莊鎮辛立莊村農莊新綠洲牧場2期,廠區雨水收集系統經過養殖區、糞便堆放區時為明渠,渠內水污染嚴重,同時排放口位于沙河內,僅在排放口前20米用沙土進行簡單封堵。糞便堆放區位于沙河旁,未采取硬化措施,周邊圍擋不完整,存在污染隱患。
整改措施:做好糞水收集處理工作,并經氧化塘處理,完成氧化塘閥門澆筑,防止廢水外排。對晾曬的有機肥進行清理。明渠全部用沙土填平。
(五十一)古冶區排各莊村委會東南方向30米處,有一個長20余米、寬約6米的水坑,水體發黑發臭,坑內漂浮大量垃圾。
整改措施:及時清運排各莊坑塘內垃圾。為防止村民繼續向坑內投擲垃圾,填平坑塘。
三、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和大氣污染問題督察移交重點問題線索整改措施清單
(一)玉田縣環港塑料制品有限整改不徹底問題。該問題為2017年省環保督察交辦的一般問題線索,唐山市上報整改完成,并已銷號處理。現場督察發現該單位仍存在破碎車間除塵器無排氣筒、無電機、無風機,危廢間標識不規范等2項問題,未徹底整改到位。
整改目標:將維修完畢的除塵器安裝引風機、電機,并按照督察組要求加設排氣筒;規范危廢標識。
整改措施: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做好交辦問題的調查及督促整改工作。做好物料防塵措施和車間管理,確保達到環保要求。完善危廢間相關標識。
(二)遵化市人民醫院未完成整改及無證排污、廢水處理設施不正常使用問題。該問題為2017年省環保督察交辦的重點問題線索,唐山市上報整改完成,并已銷號處理。督察發現,一是該醫院廢水處理設施存在不正常使用情況,醫院污水處理采用生化法處理+消毒處理工藝,督察組檢查中發現污水處理設施中污泥板框壓濾機部分生銹,表面有浮塵,生化處理池內布滿厚厚一層污泥,消毒加藥池內沒有液體;二是該醫院排放污水無日常監測記錄,不能掌握污水排放實際數據。沒有按照環評要求安裝流量計和在線監測設施,醫院不具備污水監測能力,只是每月由第三方機構監測大腸桿菌等指標。
整改目標:辦理排污許可證;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含流量計);加強管理,確保廢水處理設施正常使用,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預排放標準后,排入市政管網進入遵化市污水處理系統。
1.成立遵化市人民醫院醫療廢水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及負責人,組織聯合執法專項檢查,各相關部門協調聯動,齊抓共管。
3.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含流量計)。將嚴格按照《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B184662005)》的檢測頻次和標準對醫院醫療廢水消毒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同時將檢測結果復印件蓋章后送遵化市衛生健康局備案留查。
4.加強管理,確保廢水處理設施正常使用。加強對遵化市人民醫院醫療廢水處置系統的消毒設備運轉維護情況及廢水消毒處理的監管。開展醫療污水排放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超標排污等行為。積極組織工作人員業務知識培訓,熟練掌握醫院污水處理工藝操作技能,加強日常維護和衛生保潔,確保該醫院廢水處理設施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正常使用。
(三)唐山海源實業有限建設項目未批先建和揚塵污染問題。唐山海源實業有限廠內路面上有黑色泥漿,車輛運輸過程中車輪可能會夾帶黑色煤泥漿到廠外道路上,型煤廠粉碎機上料口未密閉,生產車間密閉不嚴,存在無組織排放問題;廠內大量煤灰露天存放,揚塵污染嚴重;經查該企業2016年新建兩條洗煤生產線萬噸),至今未辦理任何環評手續,企業負責人稱2018年6月兩條無環保手續生產線才停止生產;洗煤廠內路面全是黑色泥漿,現場環境臟亂不堪。
整改目標:停止使用無手續生產線,補辦手續并經驗收后方可使用;物料苫蓋,防止揚塵污染。
整改措施:全面停止使用無手續生產線,待相關手續補辦后方可允許生產。加強日常監管,各項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轉,防止揚塵污染,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對涉嫌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查處。
(四)郝宏強養殖場畜禽養殖污染及燃煤鍋爐未取締問題。督察發現郝宏強養殖場(古冶區范各莊鎮排各莊村委會東側)屬于規模化養殖場,存欄養豬550頭,沒有辦理環評手續,也未建設畜禽糞污集中處置設施,大量糞便露天存放,并且養殖場內有一臺0.5噸燃煤鍋爐未拆除。
整改措施:拆除燃煤鍋爐。養殖場在1個養殖周期內取締到位,取締之前畜禽糞便日產日清,杜絕露天堆放。
(五)灤南縣宋道口鎮速火村塑料廠污染和“散亂污”企業取締不徹底問題。灤南縣宋道口鎮速火村西頭塑料廠西側水坑旁存放大量廢舊塑料,占地約10畝,有焚燒痕跡并存有異味,部分塑料垃圾傾倒在水坑內,污染了坑內水質。緊挨水坑旁有2家小塑料加工點,其中趙玉軍塑料加工點屬于“散亂污”企業,取締不到位,擅自恢復生產,性質惡劣。連接該加工點的變壓器雖已拆除,但加工點在隱蔽處私自連通了動力用電,車間內有一套廢舊塑料粉碎清洗機器,存有大量生產原料和成品,存在違規生產。
1.村西垃圾坑的治理:與縣垃圾填埋場接洽,將垃圾送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置。待垃圾清運完成后,將由第三方監測對坑內水質進行監測。
2.原塑料加工廠治理:對該處斷水斷電,拆除破碎設備。清理堆存的塑料廢品。
3.趙玉軍塑料廢品收購點治理:對該處斷水斷電,拆除破碎設備。清理堆存的塑料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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