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五甲塘公交停車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建設內容:建設項目總占地面積約42505.89m2,總建筑面積約為46478.23m2。主要建設公交立體停車庫(2層)、調度樓(4層)、駕休樓(5層)、加油加氣站及其附屬辦公用房(1層)、洗車場、候車棚,配套設有車輛檢測間、職工食堂、地下停車庫、設備用房、污水處理設施等。建成后可停放公交車300輛。
1.為避免項目在今后的營運過程中對周邊環境不利產生,項目應嚴格按照相關環保要求進行管理,避免發生擾民糾紛。
2.項目加油加氣站應按照GB50156-201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建設,確保在發生爆炸和火災時能得到有效的防護,避免對周圍環境產生大的影響。
3.項目內加油加氣站建設時應嚴格按照相關規范和要求進行,應辦理消防、安全等相關手續,確保其安全運行。
(1)施工場地需每日灑水抑塵,尤其是土石方、基礎施工階段及風速較大的天氣應加大灑水頻率。結構及裝修施工階段需采取帷幕遮擋施工。
(2)施工工地盡量實行圍擋封閉施工。圍擋高度不低于2.5m,圍擋要堅固、穩定、整潔、規范、美觀;建筑工地腳手架外側必須用安全網全封閉,封閉高度要高出作業面1.5m以上,并定期清洗保潔。
(3)實行硬地坪施工。雨水事故池工地的場內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須硬化。樁基礎工地進行硬化處理,實行硬地坪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須設置車輛沖洗、排水設施。
(5)施工場地粉(粒)狀料堆應盡量選在避風處,并對其進行遮蓋,防止大量揚塵產生。
(7)加強施工現場運輸車輛管理。雨水事故池混凝土等建筑材料運輸應采取封閉運輸方式,駛入工地的運輸車輛必須車身整潔,裝載車廂完好,裝載貨物堆碼整齊,不得污染道路;駛出工地的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嚴禁帶泥上路,限制車速,嚴禁超高、超載運輸;必須有遮蓋和防護措施,易撒露物質全部實行密閉運輸,有效抑制粉塵和二次揚塵污染;合理選擇運輸路線,盡量避開居民居住區。
(8)項目使用應選用油耗低、效率高、廢氣排放達標的施工機械;加強管理,運輸車輛必須尾氣達標。
(11)棄土臨時堆場應選擇布置于場地西側,遠離東面約280m處的丁家村居民居住區和南面約210m處的中航云璽大城小區,并對棄土石方和廢棄建筑材料臨時堆場采取遮蓋、灑水抑塵等措施,并加強管理,及時進行清運或回填。
(1)設置沉淀池對建筑施工廢水進行處理,施工廢水經處理后應盡量回用于項目內,如灑水抑塵及物料攪拌等。
(3)項目施工期間通過加強管理、修建蓄水池,并確保地下涌水經處理達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后方可外排。
(1)廢棄建筑材料應進行分類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請回收商進行收購,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應送至指定地點進行堆存處理,禁止與生活垃圾混合處置,禁止隨意丟棄。
(2)項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建筑垃圾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清運,運至相關的建筑工地消納或運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土方堆存場所,并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號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及《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辦法實施細則》進行管理。
(2)嚴格貫徹執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號令――《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采取有效的噪聲防治措施,降低施工噪聲污染;在建筑施工項目開工前十五日,施工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禁止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進行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生產工藝需要連續作業的除外;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連續作業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到所在地的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在施工地點以書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為噪聲的產生。使施工期噪聲對周邊關心點的影響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3)項目在進行物料運輸時,應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避免在夜間時段進行;同時,加強對運輸車輛的管理,在通過居民居住區應減速慢行、避免鳴笛。
(1)建設單位應將本項目的環境保護作為工程的一個組成部分,納入工程的管理于監督中。項目內應有專職或兼職人員對環境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堅持文明施工,科學管理,合理安排工期,教育施工人員并使之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和社會公德。
(2)項目設置的環保人員應經常進行現場監督,及時發現并糾正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施工活動。
(3)加強對公交車輛尾氣的檢測,并使用優質的柴油作為燃料,減輕車輛行駛產生的尾氣對大氣環境的污染。
(1)項目職工食堂炒菜過程所產生的油煙氣經油煙抽排設施收集后,并經油煙凈化器處理達GB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的要求后,通過排氣筒于駕休樓屋頂1.5m的排氣口集中排放。
(2)項目可采取沿廠界邊沿種植速生樹種,并設置具有一定寬度的綠化隔離帶,以起到阻擋異味擴散的作用,降低異味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并確保場界異味達GB14554-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二級標準的要求。
(3)按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項目現階段應實施其卸油油氣排放控制,具體要求如下:
2)卸油和油氣回收接口應安裝DN100mm的截流閥、密封式快速接頭和帽蓋;
3)連接軟管應采用DN100mm的密封式快速接頭與卸油車連接,卸油后連接軟管內不能存留殘油。
4)所有油氣管線的要求設置壓力/線)連接排氣管的地下管線應坡向油罐,坡度應不小于1%,管線)卸油時應將量油孔和其他可能造成氣體短路的部位密封,保證卸油產生的油氣密閉置換到油罐汽車罐內。
(4)項目在加油站建設時應對儲油罐呼吸口、加油槍等設施進行油氣回收系統建設,并按照相關要求評估、審批,程度減少油氣的排放量,減緩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2)根據“項目排水意見”和水務局意見的要求,近期,項目所產生的廢水需回用部分經處理達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綠化、沖廁和車輛清洗用水)標準的要求進行回用,需外排的廢水則經處理達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一級A標準的要求外排。遠期,部分廢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達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中的A等級要求后,外排入城市下水管網,部分則經處理達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綠化、沖廁和車輛清洗用水)標準要求后,回用于車輛清洗、綠化和衛生間清潔。
(3)項目應建設處理規模不小于330m3/d的污水處理設施用以處理項目所產生的廢水,并確保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需回用的水質達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綠化、沖廁和車輛清洗用水)標準的要求,而近期需外排的水質達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一級A標準的要求。
(4)污水處理設施應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同時為保證隔油池處理效果,應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撇出廢油,打撈沉渣。化糞池要定期清掏,以保證其處理效果。
(6)根據《昆明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規定》,項目在建設時應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雨水收集后,應優先考慮儲存直接利用、入滲回補地下水或者綜合利用。
(7)項目應征詢昆明市節水辦的意見,按照節水辦意見對初期雨水、運營廢水進行處理和回用。
(8)項目應在停車場、車行道、加油加氣站、洗車場等地點周邊設置截污管道,將初期雨水收集并通過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綠化、沖廁和車輛清洗用水)或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一級A標準的要求。
(9)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議布置于場地南側綠化帶下,且容積不小于200m3,或者可按照節水辦的相關意見對初期雨水收集池進行建設。
(10)根據本報告核算,建議項目洗車場隔油池容積不小于140m3,化糞池總容積不小于190m3,事故水池容積不小于50m3。
(1)項目車輛清洗隔油池沉渣池所產生的廢礦物油和沉渣應及時撇除和打撈,桶裝收集并暫存于獨立房間內,之后及時委托云南澤森環保科技有限進行清運、處置。
(2)污水處理設施所產生的污泥應收集并經脫水處理后,委托環衛部門進行清運和處置。
(3)項目應要加強管理,定期檢查收集桶完好情況,若有破損應及時更換,避免收集、暫存和轉運過程中出現潑灑、滴漏情況。
(5)項目應在職工食堂設置泔水桶,并將收集后的泔水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同時,項目應嚴格按照《昆明市餐飲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餐飲過程所產生的泔水嚴禁亂排亂倒。
(6)項目應對職工食堂隔油池廢油定期撇出,并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
(1)對噪聲的產生應嚴格控制,加強管理,限制車輛進、出場區的車速,降低公交車輛報站音量,檢測等工作應在室內進行,并對噪聲設備進行隔聲、減振處理,確保廠界噪聲在靠北面規劃路一側達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4類標準的要求,其余區域達2類標準的要求。
(2)加強職工環保意識教育,在工作中搬運和移動設備時輕拿輕放,禁止拋投,減少突發性噪聲的產生。加強設備檢修,防止設備不正常運轉產生超標噪聲。
(3)項目應加強管理,所用水泵、配電器等產噪設備應選用優質低噪的設備,并采取隔聲、減振、鋪裝吸聲材料等措施進行治理,確保場界噪聲做到達標排放。
項目綠化時應注意喬、灌、草相結合,增大綠化中喬灌木所占的比例,同時采用立體綠化方式,增強綠化效果。項目可沿廠界邊沿種植本土速生喬木,以起到美化綠化環境和隔音降噪及阻擋異味的作用。
②對地質結構進行勘察,避免將儲罐庫建在斷裂帶上,給場站的正常運行埋下隱患;
③在場站的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規范設計,氣(油)罐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距離達到規范設計要求,提高基礎結構的抗震強度,確保儲罐和輸油(氣)管線在一般的自然災害下不發生滲漏。
④為使罐車在卸車過程中操作方便、快捷,同時盡可能減少油(氣)不必要的泄漏,對經常操作的部位用快關閥門。
⑤為了保證場站的安全運行,站內設有安全防護系統,包括:消防系統、防雷防靜電系統、濃度檢測及報警裝置。
⑥必須按照消防的要求,加油加氣站同期建設事故水池,確保消防廢水得到有效收集和處置。同時,建議項目加油加氣站設置高度不低于0.5m的圍堰后,罐區圍擋容積可達270m3,可全部收集泄露的油品,同時,圍堰應采用不燃燒實體進行建設。
②針對運營中可能發生的異常現象和存在的安全隱患,設置合理可行的技術措施,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
⑤建立健全安全、環境管理體系及高效的安全生產機構,一旦發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處置。
①當出現油(氣)罐泄漏時,應及時向站長、領班匯報,同時停止加油加氣作業及該油(氣)罐的卸油(氣)作業。
②站長應迅速組織員工對加油(氣)站四周及低洼處進行巡查,若遇雨天時應增加巡查次數,防止泄漏油品外流。若有外流油品應組織人員堵截回收防止外流油品進一步向外擴散,并劃出安全區域做好安全警戒,配備好消防器材;同時對油罐繼續墊水(墊水應從卸油孔灌入并保持低流速),保持一定的水高。
③及時將油(氣)罐泄漏情況向上級匯報,并迅速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將距離加油(氣)站近的油(氣)罐車調到場站,做好油(氣)品的轉移工作。
④當進行裝卸作業時,加油站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備好消防器材,油罐車接地可靠,防止噴濺灌裝,罐車裝油孔應用石棉毯蓋實。
⑥對管線泄漏,立即停止該品種對外營業,根據泄漏情況,決定是否全站停止作業,并報告相關部門,查找泄漏部位和原因,進行搶修。
⑦對油(氣)罐車泄漏,臨時人工堵漏,及時通知運輸部門,派車轉移油(氣)品。
(1)根據昆明市人民,滇池流域禁用含磷洗滌劑;禁止使用燃煤;昆明市行政轄區內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泡沫塑料餐飲具,昆明市行政轄區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
為避免項目公交車輛在運行過程中所產生的噪聲(主要為車輛報站聲音及車輛鳴笛)對沿線環境敏感目標產生影響,項目應降低公交車輛報站音量,并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號令《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減輕對沿線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
項目于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30日在昆明市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雨水事故池2015年12月3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五甲塘公交停車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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