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繪制在廣州市綜合地下管線現狀地形圖或經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的道路平面圖上;二、管線、包括平面圖、橫斷面圖、關鍵節點大樣圖;排水工程還應當包括縱斷面圖,雨水收集表示出管線位置、埋深、管道規格;3、標明圖紙要素:圖名、指北針、比例尺、圖例、圖標、圖簽、雨水回收系統編號等,圖紙數超過5張時應當附圖幅聯合表;
4、圖紙比例為1/500(長輸管線、繪制在廣州市綜合地下管線圖上,無綜合地下管線現狀地形圖上;配合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的管線、平面圖包括管線平面設計圖,現狀管線位置及接入方式,變電房、開關房、電信設備用房、燃氣調壓設施、泵站等管線設施的位置,用地紅線,相關建筑物、雨水收集構筑物四至圖,地下室邊線,化糞池,規劃道路中線、邊線、人行道邊線等;設計管線及管線設施(排水工程除外)應當用紅色線表示,其余用黑色細線、橫斷面圖包括管道埋深、管線剖面、管線材質、與其它管線或地下設施的相互關系;
8、排水工程縱斷面圖應當標明里程、地面坡度線、管道坡度線、排水方向、坡度、坡長、覆土深度、檢查井及沿線支管接入處的位置、管徑、高程、與其它地下管線或障礙物交叉的位置、高程;圖紙比例一般為水平方向1/500至1/1000,垂直方向1/500至1/1000;
2、包括封面、雨水收集設計圖紙目錄、設計說明、總平面圖(四至圖)、平面設計圖、縱斷面設計圖、橫斷面設計圖、交通組織圖和必要的道路元素大樣;
(2) 標注現狀標高、設計標高、設計坡度/長度、雨水回收系統直線與平曲線、道路設計里程、填挖方等;
1、圖紙均為藍圖,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線、包括封面、設計圖紙目錄、設計說明、總平面圖(四至圖)、平面設計圖、縱斷面設計圖、橫斷面設計圖和必要的道路元素大樣,如無障礙通道、側石、圍欄等;
(1) 圖紙比例為1/500(或以規劃設計條件、規劃批準文件的要求為準);
(3) 標注中線坐標、雨水回收系統轉彎半徑、寬度、設計范圍、施工起止點、設計里程等道路要素及無障礙坡道等;
(2) 標注現狀標高、設計標高、設計坡度/長度、直線與平曲線、道路設計里程等;
(2) 標注橫斷面的各組成的寬度(人行道、車行道、綠化等寬度),道路的橫坡、道路側石的大樣、橫縫和縱縫大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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