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本報C05版報道了鄭州市水務局家屬院、河南省體工大隊等建蓄水池收集利用雨水的事例,在眾多節水意識強的讀者中引起強烈反響,呼吁更多地方效仿。
不過,記者走訪發現,這種好事兒面臨著“叫好不叫座”的尷尬,而推廣雨水收集利用系統也必須打好前期“搭臺”的基礎。
鄭州市節水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要想更好地收集利用雨水,前期“搭臺”很重要。那么,對前期投入建設雨水收集利用系統,開發商是何態度呢?
“說實在話,建這樣的系統前期投入比較大,一些開發商和后期接管小區的物業不愿花這個錢。”一家房地產負責人說,記者詢問了幾家房地產開發商,對方都表示目前還沒有雨水收集利用方面的考慮。
有業內人士表示,如何收集、儲存雨水是雨水利用工程推廣時遇到的瓶頸,需要投入較多資金,建造地下管道,并且要建大量蓄水設備。“比較來看,如果能在前期把雨水回收利用列入規劃,費用比后期改造會少,1立方米的蓄水量投入費用大約1000多元。”鄭州市水務局總工程師韓乾坤說,政府部門需要提升這方面的意識,前期就把雨水回收等考慮進去。
當然,也有商業居民小區進行了雨水回收利用的嘗試,取得的效果也很顯著。比如,森林半島就是中原地區采用中水回用系統的居民小區,據了解,該小區前期規劃時投入100多萬建設了中水處理站,將雨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到污水處理池,處理后用于水系的養護和綠化用水,每年可節約近9萬噸自來水。
記者從鄭州市節水辦獲悉,即將出臺的《鄭州市城市雨水利用規程》將增設雨水收集利用項目的標準,對房地產的設計、建設部門有一定的規范和約束作用,對今后更好地收集利用雨水有積極意義。
在去年10月召開的鄭州市水利工作會議上,鄭州市相關領導提出市政建設要考慮雨水收集,硬化地面要采用透水技術,增加雨水對地下水的補給。比如轄區道路更換行道磚時,滲水性就成考慮的重要因素。
“政府部門在小區建設、工業建設、道路建設等規劃建設時,都應該把雨水的回收利用考慮進去。”韓乾坤說,如果前期雨水回收利用的工作沒做到位,后期要想改進也并不難。比如,居民小區可以在綠地下挖蓄水池,或者在小區雨水出口處建造收集裝置;城區內的行道磚用滲水性更好的,對雨水的回收效果比較好。
日本要求新建和改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群必須設置雨水就地下滲設施;德國有法律規定新建小區之前,均要設計雨水利用設施,否則政府將征收雨水排放設施費和雨水排放費。
在國內,2003年,北京市開始執行《關于加強建設工程用地內雨水資源利用的暫行規定》,要求以后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均應加入雨水利用工程的建設,否則有關部門將不予驗收。 (大河報記者蔡君彥實習生賀亞冬董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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