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部門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發布時間:2019-01-08 14:20:53 | 人感興趣 | 評分:3 | 收藏: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藥監局、密碼局、瀕管辦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
公告稱,為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健康發展,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8年版)》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清單實施后,《財政部等11個部門關于公布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2016年第40號)》和《財政部等13個部門關于公布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第二批)的公告(2016年第47號)》所附的兩批清單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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