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改革三措減稅4000億
發布時間:2019-01-08 16:07:21 | 人感興趣 | 評分:3 | 收藏: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官網近日刊發文章,指出中國政府近年來遵循國際通行增值稅基本原則,實施了一系列增值稅制度改革。2018年,中國繼續深化構建高質量的增值稅制度體系,包括適當降低增值稅稅率、統一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標準、擴大留抵退稅范圍三項重大改革措施,全年12個月預計將減輕市場主體稅收負擔4000億元。
今年續推增值稅制度改革
2014年7月1日,減并和統一增值稅征收率,將6%、4%、3%的增值稅征收率統一調整為3%;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增值稅替代營業稅,打通增值稅抵扣鏈條,消除重復征稅;2017年7月1日,將17%、13%、11%、6%四檔稅率簡并至17%、11%、6%三檔……中國政府一系列改革舉措,持續推進構建更加簡明、確定、科學的增值稅制度體系。
2018年,中國政府繼續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推出三項重大改革措施。一是自5月1日起,適當降低增值稅稅率,將17%和11%稅率分別下調至16%、10%,形成16%、10%、6%三檔稅率結構;二是廢除原工業、商業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標準50萬元、80萬元的規定,自5月1日起,將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標準統一到500萬元;三是擴大留抵退稅范圍,在原先已實施留抵退稅的行業、企業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留抵退稅范圍,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的進項留抵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文章指出,上述三項增值稅改革,是中國政府著眼于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作出的重要決策,向構建高質量的增值稅制度體系目標又邁出了一大步。三項改革遵循了OECD所倡導的增值稅制度中性、效率、公平、簡便的設計原則,既與國際通行增值稅制度更好地銜接,也體現了中國作為OECD增值稅全球論壇成員國的擔當和作為。
減稅預期良好外溢效應明顯
自5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中國深化增值稅改革政策執行平穩,社會反響積極,不僅達到了優化完善稅制的目的,也整體降低了納稅人和消費者的稅收負擔,外溢效應明顯。
經測算,上述三項改革措施,全年12個月預計將減輕市場主體稅收負擔4000億元,其中制造業年減稅規模超過所有行業總減稅規模的1/3,企業稅負有效降低,資金占壓明顯減輕,固定資產投資和擴大再生產空間進一步拓展,發展信心持續提振,從而撬動整個實體經濟內在發展動能。
此外,增值稅稅率調整,不僅直接減少了供給端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節約了企業現金流,而且通過增值稅鏈條傳導機制,最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到產品價格上,讓終端消費共享改革紅利。
對于小微企業而言,該項改革成為小微企業稅收負擔的減壓器、營商環境的優化器,在穩定增加就業、促進市場繁榮等方面必將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今后,中國將進一步加強國際稅收合作,尊重并借鑒OECD增值稅制度基本框架和原則,以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為目標,繼續致力于深化增值稅改革,努力構建現代化增值稅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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