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
發布時間:2019-01-09 18:19:32 | 人感興趣 | 評分:3 | 收藏:
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財政部、國資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落實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對從事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制造的企業,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優惠,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意見》指出,重大技術裝備是國之重器,事關綜合國力和國家安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以下簡稱“首臺套”)是指國內實現重大技術突破、擁有知識產權、尚未取得市場業績的裝備產品,包括前三臺(套)或批(次)成套設備、整機設備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統、基礎材料、軟件系統等。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有力支撐了經濟發展和國防建設,但產業基礎薄弱、創新能力不強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首臺套示范應用不暢成為裝備制造業創新發展的瓶頸制約。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制造強國的決策部署,以首臺套示范應用為突破口,推動重大技術裝備水平整體提升,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意見。
《意見》明確,強化稅收政策導向,落實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對從事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制造的企業,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優惠,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購置首臺套產品,符合現行稅收政策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稅收抵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
調整相關進口稅收政策。根據產業發展情況,調整《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根據首臺套研發、制造和示范應用情況,兼顧國內產業需求,動態調整《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項下《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意見》提出,發展融資租賃業務。落實融資租賃業發展要求,大力推廣以租代購、分期償還等方式,完善首臺套產品租賃市場化定價機制,通過融資租賃促進首臺套示范應用。鼓勵有條件的融資租賃、金融租賃公司設立首臺套租賃部門或專業子公司,更好地滿足首臺套等重點領域融資租賃需求。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根據首臺套示范應用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由相關職能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抓緊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盡快制定出臺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范應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促進首臺套示范應用的軍民融合、知識產權、資金、金融、保險、國資監管等實施細則或政策措施,做好國家安全、招標投標等相關法律法規條款釋義和解讀工作。
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政策。根據通過評定的首臺套產品目錄,項目單位在招標采購同類型產品時,按照《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原則上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在首臺套產品投標時,招標單位不得提出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標項目實際需要或套用特定產品設置評價標準、技術參數等。對于已投保的首臺套產品,一般不再收取質量保證金。對于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首臺套投標的行為,各級行政監督部門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等規定從嚴查處,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加大政府采購等支持力度。健全優先使用創新產品的政府采購政策,對首臺套等創新產品采用首購、訂購等方式采購,促進首臺套產品研發和示范應用。其他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參照政府采購要求,鼓勵采購首臺套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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