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證監局對中興華會計所出具警示函
發布時間:2019-01-09 18:28:49 | 人感興趣 | 評分:3 | 收藏:
近日,內蒙古證監局下發《關于對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據悉,內蒙古證監局對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興華)執業的內蒙古嘉寶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寶仕”)中興華審字(2017)第470035號年度審計項目執業情況進行了檢查。
檢查中發現,在審計項目中,中興華存在執業不審慎、函證程序不到位、存貨監盤程序不到位等問題。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6條的規定,依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62條的規定,內蒙古證監局依法對該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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