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銷售方式 | 會計收入確認時間 |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稅會差異分析 |
| 直接收款方式 |
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點確認收入。在判斷客戶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權時,企業應當考慮下列跡象: (一)企業就該商品享有現時收款權利,即客戶就該商品負有現時付款義務。 (二)企業已將該商品的法定所有權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擁有該商品的法定所有權。 (三)企業已將該商品實物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實物占有該商品。 (四)企業已將該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取得該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 (五)客戶已接受該商品。 (六)其他表明客戶已取得商品控制權的跡象。 |
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 企業在收款時,假如客戶尚未接收到該商品(客戶未及時提貨或商品在途)。則會計上不應確認為收入,但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經發生,應予納稅。 |
| 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 | 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 企業在商品發出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假如客戶未接收到該商品(商品在途)。則會計上不應確認為收入,但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經發生,應予納稅。 | |
| 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 | 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
1.在某些情況下,客戶已接受商品,由于未到合同約定的收款時間,則會計上應確認收入,但增值稅納稅義務尚未發生。 2.在某些情況下,貨物已發出,但客戶尚未接受到,由于無書面合同或合同未約定收款日期,則會計上不確認收入,但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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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收貨款方式 | 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
1.預收貨款后,在商品發出當天,如客戶尚未收到貨物,會計上不確認收入,但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 2.對于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預收款日至期末結算前,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發生,但會計上并不確認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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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 | 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 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如貨物并未銷售給第三方,則會計上不應確認為收入,但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 | |
| 銷售應稅勞務 | 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 基本無差異 | |
| 視同銷售貨物 | 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 基本無差異 |
| 銷售方式 | 會計收入確認時間 | 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時間 | 稅會差異分析 |
| 托收承付方式 |
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點確認收入。在判斷客戶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權時,企業應當考慮下列跡象: (一)企業就該商品享有現時收款權利,即客戶就該商品負有現時付款義務。 (二)企業已將該商品的法定所有權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擁有該商品的法定所有權。 (三)企業已將該商品實物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實物占有該商品。 (四)企業已將該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取得該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 (五)客戶已接受該商品。 (六)其他表明客戶已取得商品控制權的跡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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