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需要記賬報稅嗎?這案例可以給你答案
發布時間:2019-05-09 1:27:27 | 人感興趣 | 評分:3 | 收藏:
貌似注冊個體工商戶并沒有要求刻章,好像也沒有要求設立對公賬戶?好像還聽人說可以不記賬報稅?不用納稅申報?還可以避開有關部門的檢查?
這個說法有意義嗎?當然沒有!
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然后,你還在糾結這不關你的事嗎?個體戶不需要申報他們的稅收和賬戶嗎?
征管法第二十二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以上明確說明,營業執照領取后15天內,有必要設立賬戶,自始至終沒有提到個體戶不需要記錄賬戶和納稅申報單。
也就是說,無論你是個體還是公司,你都要記賬納稅。
說到這里,我必須告訴你一個我昨天遇到的客戶的真實案例,這樣我們才能更清楚的知道個體戶是否需要記錄和申報稅金的重要性!
看這些照片,你應該有一個好主意。這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戶。它已經注冊了12年,現在正在申請注銷。但這個個體戶處于異常的非正常戶狀態。原因是,該公司已經好幾年沒有報稅了,更不用說記賬了。每個人都知道,在不正常的狀態下是不可能取消的,無論是個體戶還是公司。再看一下,從12年的注冊到18年,共66個月,補交51810元,對個人罰款可謂不小。
這個老板和很多人有同樣的誤解。他們都認為個體企業不需要記錄賬目和報稅。但現實總是殘酷的!其他人認為我還沒有開始創業,更不用說開發票了,所以我不用記賬交稅。
沒有操作,沒有發票,不是你不交稅的借口。
個體戶或公司成立后,無論是否經營,都要開始記錄和報稅,開設賬戶,履行“納稅申報”的義務。
否則,如果你不僅不記賬,而且不報稅,而且你的營業時間不超過6個月,你將被列為不正常用戶,六個月后你的營業執照將被吊銷。
所以,無論你是個體還是公司,你都應該承擔國家稅收的責任。無論你是記賬還是報稅,你都不應該偷懶。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個體戶也得建立賬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賬本一樣。如果實在達不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戶,也得經過稅務機關批準,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23號公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工商戶及臨時稅務登記中的個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按月申報的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或者按季申報的不超過9萬元(含9萬),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地稅的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作為增值稅的附加稅隨著也會免。
在此我們要注意的是,上述優惠政策只適用于小規模的增值稅納稅人,無論是個體還是企業,還是一般納稅人,這些免稅政策與您無關。
此外,除增值稅外,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個體繳納個人所得稅,稱為“個人生產經營所得”,性質相同。敢問,個別家庭在哪里免稅?
如果你不記賬,不報稅,怎么能證明你的月收入低于3萬呢?如何享受折扣?報稅不等于交稅,所以我們要記賬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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