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全市國有企業2017年度財務決算工作,了解和掌握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基本情況,依據《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現將《財政部關于印發2017年度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的通知》(財資〔2017〕76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時間: 2018年3月31日前 。
二、報送內容:《2017年度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包括:
(一) 合并(或匯總)財務決算報表(含會計主附表、財務情況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決算專項說明、財務情況說明書、編制說明、匯編范圍企業樹形結構表、企業戶數變動分析表,按以上順序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并加蓋本單位公章。會計報表軟件請由市財政委員會門戶網站通知公告專欄下載。
(二)合并(或匯總)和全部基層企業分戶數據、財務情況說明書及會計報表附注電子文檔。
(三)中介機構對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后的審計報告及審計意見、管理建議書。出具了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的,企業還應同時提交對審計報告相關內容提出的財務處理、賬務調整意見或者報表編制的有關情況和意見。
三、報送對象:
(一)市級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市直集體企業將《2017年度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及相關資料報送至我委科技工貿和金融處;各區財政局負責組織區級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區屬集體企業2017年度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的編制工作,并將匯總后的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及相關資料報送我委科技工貿和金融處。
(二)市國資委直管企業、報業集團、廣電集團、出版發行集團將《2017年度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及相關資料報送市國資委統計預算處;各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區屬企業2017年度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的編制工作,各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將匯總后的財務決算報表及相關資料報送市國資委統計預算處。
四、其他要求:
(一)上報的紙質財務決算報表統一以A4紙打印。其中,報表附注中的金額數據一般為人民幣萬元,如有特殊情況請說明。
(二)各單位在決算工作中,應加強決算數據的分析工作,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格式和內容,結合一年來經濟運行情況,認真撰寫《財務情況說明書》,對本年度的生產經營、經濟效益、重大事項、存在問題、風險管控等情況及相關建議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總結。
(三)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統一下發的數據處理軟件、參數進行決算數據的逐級錄入、審核和匯總工作。
我委將進一步加大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力度,完善財務決算稽核制度,開展財務決算報表考評工作,及時處理財務決算審核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各區財政局、市級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市國資委直管企業,集體企業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本通知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編制方法,落實填報工作任務。明確分工、精心組織、嚴格審核,確保報表數據的真實、合法和完整。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委科技工貿和金融處聯系。